东北网7月20日电 记者从19日召开的哈尔滨市农村社会救助经验交流会上获悉,从今年开始,哈市民政部门将投入1.3亿多元,建立对全市16万农村贫困人口的最低生活保障和医疗救助体系。
据了解,截至去年年底,哈市有农村贫困群众16万人,占农村人口的3.2%,其中特困群众13.7万人,五保户2.3万人。为了解决好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建立健全农村社会救助体系,今年4月,双城市率先作为试点地区,全面启动农村低保和农村医疗救助制度。按照规定,当地农村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640元的4200人被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年人均补差额338元,这些被纳入低保的贫困群众可以在就近的银行领取低保金。另外,双城市还向12名农村困难群众实施了农村医疗救助,救助金额3.6万元,资助农村五保户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2.4万元。目前,在双城市实行的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开展十分顺利,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在双城试点的基础上,针对16万农村贫困群众,哈市民政部门将在今年8月底前出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道里区、南岗区、双城、尚志等12个区县作为试点8月底前实施,并力争在2007年前,在哈市农村全面实现分类施保、应保尽保,应救必救,并达到社会化发放。
另据了解,在哈市农村13.7万特困群众中,有54%是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看病就医难已成为贫困群众最大的困难,为此,哈市民政部门决定今年在哈市8区11县全面建立并实施农村医疗救助管理办法,对农村贫困人口实行医疗救助。
据初步测算,今年农村低保制度、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和五保户供养制度,共需各级财政支持资金1.3亿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