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7月20日电 因井下条件不好,与矿主协商未果的姚某扬言要炸掉矿井,并制作了6个炸药包,幸好被赶到的民警制服。近日,姚某被鸡西市滴道区法院以犯有非法制造爆炸物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
姚某系鸡西市滴道区某个体矿井的工人,妻子勤劳贤惠,家中还有一个未满两周岁的胖儿子。2005年1月2日,因井下条件不好,姚某一时气盛,带领当班的几名矿工离开矿井不干了。矿主知道后打电话与姚某协商,结果话不投机,双方大吵起来。姚某将当班领取的火药2包、雷管10个及导火索私自拿回家中,并于当天20时许用火药、导火索、雷管制成6个炸药包,准备威胁矿主。
第二天,姚某没有上班,到其原来的工友马某家办事,中午喝了七八两酒。下午回家途中,姚某又遇到工友董某,董某邀其到家并买了一些熟食,姚某与董某边聊边喝,半斤多酒下肚后,姚某醉意渐浓。
18时许,姚某踉跄回家,一进屋,妻子告诉他,井口的工人将他私自拿回的火药、雷管等拿回井口了。姚某顿时怒火中烧,骂了妻子几句后,冲出家门,找到与他当班的两名工人,并将其二人打伤。随后,姚某又来到矿井,找到矿主大闹起来,并扬言要炸矿井。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及时赶到将姚某制服。
近日,鸡西市滴道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姚某犯非法制造爆炸物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
责任编辑:隋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