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7月20日电(记者雷蕾) 原黑龙江航运公安局所属的哈港交警队,更名为哈尔滨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港口大队,并于20日正式对外办公。
黑龙江省航运管理局哈尔滨港区,是国家一类开放口岸。港区占地总面积70余万平方米,日均进出港车辆1800台,流动作业机械200余台,流动人员3000余人,交通管理任务十分繁重。为加强港口区域的治安及交通管理,2000年5月,交通部公安局批准成立黑龙江航运公安局哈尔滨港区分局,成立了港区交警队。
港口交警大队的具体管辖范围为:“两侧的江堤二巷为界(含江堤二巷车行及人行道),北侧以松花江南岸为界,东侧以沿江一条线为界(不含沿江一条线车行及人行道),南侧以东北新街为界(不含东北新街的车行及人行道)。具体工作职能是“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哈尔滨港口分管道路实施交通管理,查处违反交通管理行为和港口道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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