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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黑龙江省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上升31.82%
2005-07-22 02:30:00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王瑞 吴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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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7月22日电 21日,记者从我省召开的预防群死群伤道路交通事故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上半年全省道路交通事故同比减少306起,但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发生了29起,死亡105人,同比上升31.82%。

  据交警部门统计,上半年我省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道路交通事故同比减少306起,下降8.47%;死亡人数减少107人,下降10.65%,比全国平均下降幅度低3.55个百分点,为历史同期最好水平。但特大交通事故发生频率较高,上升幅度居高不下,仅上半年全省就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29起,死亡105人,受伤85人,直接经济损失355.7万元,各项同比分别上升31.82%、22.09%、60.38%和114.54%。

  特别是大庆市发生的“3·13”事故,一次死亡9人,其中一名交通民警因公殉职。7月19日,大庆市又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一位市委领导同志死亡。7月20日20时许,鸡西市金源集团驾驶人李某,驾驶黑GS0110号丰田吉普车沿方虎公路由东向西行驶,当行至310公里加800米处时,在超越停在同向路边修车的蒙E29501号大货车时,撞在货车左后尾部,后又越过货车驶向道路右侧,撞在货车前方30米同向停在路边加水的牡丹江市的一辆三轮农用车尾部,造成吉普车内5人当场死亡,2人受伤。

  据了解,上半年我省特大交通事故上升的首要原因为超速行驶,肇事责任者驾龄1年至3年的发生交通事故最多。为遏制群死群伤道路交通事故的上升势头,交警部门在加大对客运驾驶人和车辆管理力度的同时,还将严把长途客运驾驶人准入和客运车辆检验关,实施长途客运车辆和驾驶员户籍化管理,长途客运驾驶人交通违法记满12分或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负有责任的,一律不得再从事长途客运。

责任编辑:隋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