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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法治环境服务经济建设新举措 佳木斯开通执法服务中心
2005-07-28 13:19:58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作者:刘世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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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7月28日电 日前,佳木斯市政法机关“执法服务中心”暨服务电话正式启动开通,800余名企业界代表和政法干警参加了启动开通仪式。这是佳木斯市改善法治环境,服务经济建设的一项新举措。

  “执法服务中心”在近两个月的试运行过程中,共受理了136起咨询投诉,其中涉及企业的有34起;当场处理答复24起,办结6起,其余4起正在办结中。

  佳木斯市在火车站、飞机场、宾馆、出城路口和市区主要街道阅报栏设立了9块宣传牌,把“执法服务中心”电话和宣传口号向社会公布,广泛宣传,扩大影响,方便投资经营者和企业咨询投诉。市委政法委还把“执法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服务内容、受理范围、服务电话等内容和职责编辑成册,由政法部门和干警向所包扶的企业发放600多册,委托市经贸委、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工商局、市招商局、市商务局、市中小企业局10余个窗口单位,向外来投资者和企业经营者发放。

  政法机关“执法服务中心”还组织了264个政法单位和207名政法领导干部,“一对一”包扶企业530余户,对49户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和企业,实行公、检、法和律师、公证“五定位”重点包扶。市委政法委围绕招商引资、投资立项、生产经营等方面,组织制定出台了鼓励、支持、服务和保护企业发展的新政策、新规定、新制度、新承诺。市公安局制定出台了“改善法治环境十条禁令”、“依法保护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合法权益九条规定”,对企业实行全程服务。市检察院实施重点保护战略和“绿色通道”政策,建立起支持保护投资创业者的“高压线”。市中院制定出台了“改善法治环境十八条规定”、“为经济建设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若干意见”,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市司法局积极拓展法律服务领域,制定出台了“改善法治环境九条规定和四项服务承诺”、“改善法治环境三优原则”,为50余家企业研究规避招商引资风险、企业产权界定、改制纠纷代理、出具法律意见书等方面提供法律服务。

  全市政法机关“执法服务中心”还组织开展了品牌创建活动。围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开展了“公正执法品牌”创建活动,健全和规范执法责任制度、办案办事依法公开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围绕提高服务质量,树立良好形象,开展了“文明服务品牌”创建活动,全面推行“AB顶岗无缺位”制度,开展“文明、优质、热情、高效”服务;围绕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开展了争做“最佳政法干警和政法单位”活动,深入开展岗位练兵、技能比武和续职、轮职培训等活动,提升政法干警执法能力和水平。在佳木斯投资2亿元的浙江客商高志安在启动仪式上激动地说:“在我来佳木斯投资建设建材大市场以来,亲身感受到了佳木斯良好的法治环境,坚定了我投资的信心。我不仅要继续扩大投资,还要积极地把家乡温州的客商引到这来。”

责任编辑:朱丹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