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哈尔滨7月28日电 哈尔滨市王岗镇某村村委会主任利用职务之便,不经土地管理部门审批,擅自将村里的基本农田非法转让3万多平方米,获利120余万元。日前,哈尔滨市南岗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对该村委会主任王某提起公诉。
哈市南岗区王岗镇某村的王某在任村委会主任期间,未征得土地管理部门的审批和同意的情况下,利用职务之便擅自将村里的基本农田非法转让。在2003年5月至6月间,王某代表村委会分别与哈市南岗区某美食广场、某制衣有限公司、南岗区王岗镇某电缆架桥公司以及哈市某棉织品有限公司签订了《土地转让协议》。经查,王某分别向上述公司转让了11330平方米、5000平方米、10000平方米和11033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且这些土地都是基本农田。同时王某收取上述公司土地转让金共计124.5万元。哈市警方接到村民的举报,于2005年年初将王某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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