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7月28日电(蒋国华 记者印蕾) 28日下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开发银行开发性金融合作座谈会暨签字仪式在哈尔滨举行。从1994年到2004年,国家开发银行在我省累计投放贷款670亿元,共支持了351个项目,有力地促进了我省电力、交通、农业开发等大项目的建设。国家开发银行行长陈元,省委副书记、省长张左己代表双方签署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议。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宋法棠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省委副书记、副省长栗战书主持。
今年以来,我省国民经济在去年高位运行的基础上继续保持较快增长,哈大齐工业走廊建设已启动,对俄经贸科技合作战略升级全面推进,东部煤电基地正在加快建设,众多新的经济增长点为我省与开发银行进一步合作提供了新的载体和广阔的空间。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与开发银行的合作,对这次支持的项目与开发银行进行了精心的筛选,最大限度地体现了金融资源与产业资源的科学配置;对这批贷款进行了多次研究,要求严格把好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关,努力降低贷款风险,提高资金利用率。目前已建立综合平台、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老工业基地振兴、电力基础设施建设、境外资源开发和哈尔滨6个信用平台,并建立了贷款偿还机制、规范贷款使用的监督制约机制。
陈元对协议的签订表示祝贺,他说,黑龙江省是我国重要的商品粮基地、装备工业基地和矿产资源大省,又逢加快东北老工业基地调整和改造的历史性机遇,发展潜力巨大。近年来,开发银行先后融资支持了黑龙江电网、莲花水电站等多项重大能源、交通和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形成了很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开发性金融合作实质是银政双方立足市场融资的共识和政府信用基础,通过开行大额政策性贷款承诺,拉动地方发展规划先行,把政府、金融和市场的力量结合起来,共同落实科学发展观;是在政府计划和规划日益市场化的条件下,以建设市场方式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新形式。通过开发性金融合作,可以把政府组织协调优势和开行融资优势相结合,形成建设市场的巨大力量;坚持建设市场的方法,打通制度瓶颈的制约;通过组织增信的原理,进行信用建设;坚持富国富民相结合,体现了公众参与和公众受益;实行“政府选择项目入口、开发性金融孵化、实现市场出口”的融资机制;坚持以国家信用为基础,以市场业绩为支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