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8月1日电 7月28日这一天,生活报报道了两件事:一件是王岗镇某村村委会主任被南岗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提起公诉,一件是平房镇某村委会主任被平房区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提起公诉。
村委会主任被提起公诉,是因为他们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法规,如果被法院判处徒刑,那是罪有应得。但是近段时间,全国各地的报端时常就会出现村委会主任被提起公诉的内容。
村委会主任俗称“村长”。一村之长的权力能有多大?一般人都会认为,村官根本不入官流,顶多顶多也就能算个股级干部。但是你可别小看了这芝麻绿豆小官。哈市郊区的一个村的一些村民曾经问笔者,以笔者所了解的和所想象的,他们的村长能有多少家产。笔者一笑,几十万哪不是了。但是他们告诉笔者的数字却让笔者半天合不拢嘴:一千多万。也许,这些村民所说的数字大有水分,可是能让自己的村民们认为自己有这么多家产,着实不简单。据报道,新华社曾经披露“安徽第一村官”———安徽省隆岗村原村委书记宋某伙同其他村委会成员私分村属资金31万。此前,河南省郑州市大里村村委会主任金某将200万元公款据为私钱;贵州省贵阳市新庄村村委会集体贪污,金额上千万。笔者不由得相信了村民所说的数字。
古语有云,山高皇帝远。村官犯罪比率的增加,除了这些农民出身的村官素质有待提高之外,监管制度的缺陷及司法关注度不够则是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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