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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取土积水成泡 9岁男孩不幸溺水
2005-08-02 09:13:04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作者:高天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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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吞噬男孩生命的水泡。

 

  东北网8月2日电 因为基建取土,位于哈尔滨市动力区金星村村边、归属哈尔滨高新技术开发区的一块土地被挖出个大坑,积水成泡,没人管理。7月29日,9岁男孩王荣轩在水泡里玩耍时,溺水身亡。1日,记者对此事进行了采访。

  小荣轩来自宾县,因父母在动力朝阳镇金星村附近的一个工地打工,一直在奶奶家上学的小荣轩,就趁暑假期间来到哈尔滨,平时就住在工棚里,父母干活时,就与周围小朋友去玩。7月29日下午,小荣轩像往常一样和村里的小孩子出去玩,16时许,民警来到小荣轩父母的工棚,告诉他们不幸的消息,小荣轩溺水身亡了,小荣轩的父母接近崩溃。1日,记者找到了与小荣轩一起下水玩的男童玉无迪,玉无迪向记者描述了事情的整个经过。当日,他与小荣轩一起在广场上玩,碰到了两个小伙伴,一起商量决定去村边的水泡子洗澡。开始几个人在水泡子边上洗,后来不知怎么小荣轩就没影了,几个人跑到路边去喊人,路边的会水的人把

  小荣轩给拉了出来。此时110接警后也赶到现场,见此情况,民警拨打了120电话,120赶到后对小荣轩进行半个多小时抢救,但是没救过来。玉无迪还告诉记者,村里的孩子经常到那个泡子洗澡。

  那这个水泡子是怎么形成的呢?归谁管呢?是不是还存在危险呢?1日,记者来到淹死小荣轩的泡子,泡子掩藏在杂草中,水面大约有100多平方米,从通往水泡的小路和水泡周围的小脚印看,这里经常有儿童玩耍,泡子周围没有设警示标志。附近居民告诉记者,这里原是金星村的土地,现在已经卖给哈尔滨开发区管委会,泡子好像是附近工地施工和修路取土造成的,已经挺长时间了。

  小荣轩的死亡除了家长监护不当,水泡子所在土地的所有者是不是也有责任呢小荣轩的家属咨询了黑龙江伟琛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逄大伟,逄大伟表示,按照《民法》通则和最高院《人身损害赔偿若干问题解释》,小荣轩的死,土地的所有部门应该承担责任,因为土地的所有者有责任和义务对土地上存在的潜在危险进行预防和处理。

  按照律师的说法,1日小荣轩的父母来到哈尔滨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管委会的工作人员现正在与小荣轩的家属协调处理此事。

责任编辑:朱丹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