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8月3日电 7月13日,庆安县新胜乡新清村村民在挖地基时,意外挖出一箱“银元宝”,“银元宝”随即被村民一抢而光。在当地文物、公安等部门的联合工作下,虽然收回了部分“银元宝”,但关于“银元宝”原来到底属于谁家,上交后政府应该给多少奖励,至今仍是村民关心的话题。农民手中的“银元宝”属“光绪31年”(公历1905年),属于国家3级文物,据鉴定,“银元宝”系纯白银,每个重量1900克。按照国家现行收购价格白银每克1元钱核算,每个“银元宝”价值大约人民币1900元。
在文物、公安等部门的联合工作下、在得到政府给予奖励的承诺后,
潘振海屯村民陆续上交抢到的“银元宝”。
村民挖地基时发现的“银元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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