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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强制婚检 涛声依旧
2005-08-06 17:10:11 来源:新华网  作者:陈兵 袁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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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哈尔滨8月6日电 2005年6月,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修订了《母婴保健条例》,保留了凭婚前医学检查办理婚姻登记的内容,从而引发有关强制婚检的诸多争议。实际情况如何?记者进行了现场走访。

  家住哈尔滨市动力区的王德欣和女友李菊要在8月份举行婚礼。近日,他们双双来到动力区民政局结婚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在查验了户口和身份证以后,新人顺利拿到了结婚证。记者问需不需要婚检证明,二人回答不需要。

  据动力区民政局婚姻登记管理处负责人介绍,尽管外界对强制婚检炒得沸沸扬扬,但婚姻登记部门并未接到任何有关恢复强制婚检的通知。按照现行的《婚姻登记条例》,婚检遵循的是当事人自愿原则,因此,结婚登记不需要提交婚检证明。

  记者随即来到有婚检服务项目的哈尔滨市南岗区妇幼保健所,婚检科室内冷冷清清。接待记者的是哈尔滨市南岗区妇幼保健所所长曹继友,他说由于各方面没有协调好,现在还没有真正的开展婚检项目。

  尽管强制婚检并无实际动作,但近期舆论还是对一些准备结婚的青年产生了影响。来自民政部门的统计,近期办理结婚登记的情侣激增,一些计划在九、十月份结婚的情侣,纷纷提前登记,其中不乏是为了回避婚检。

责任编辑:张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