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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名定向生不能就业 县里"短训人才"却走上教学岗位
2005-08-09 02:46:01 来源:东北网-生活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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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8月9日电 今年6月14日,中师毕业后一直以“非组织渠道”在通河县第二小学实习的富强终于有了一个被县教育主管部门承认的身份:“代教实习”。不过,县教育局在相关文书中强调:“代教实习”期间不发工资,不享受教师待遇。

   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像富强这样考取师范院校的定向生毕业后应该安排工作,可他却没有正式的教师工作岗位。

   在通河县有着富强这样的大致遭遇的还有13人。这13位年轻人的家长手里拿着省教育主管部门的文件还一直在向有关部门反映。

  确定14个统招定向中师指标

  1999年以前,对于我省许多农村学生和家长来说,谁家的孩子能够考上中师是一件令人羡慕的事。这意味着,三年后他家的孩子将成为一名人民教师。

   1999年中考,学习成绩不错的通河县桦树乡中学富强没有报考县重点高中而是选择了报考中师学校,理由很简单:家庭困难。富强不负父母的期望终于考上了哈尔滨学院体育系。据有关人员介绍,当年报考该专业全县4个乡中学竞争这惟一的指标。

   当年竞争中师指标的激烈程度记者通过查阅通河县招生办《1999年通河县中师招生名额分配方案》可见一斑,方案称,“根据我县农村师资不足,短缺等原因,今年上报中师计划总数为14人,其中普师7人,幼师2人,保健专业2人,音体美各1人”。

   在该方案中记者看到,普师专业7个名额分别分配给了该县凤山镇等7所中学;幼师专业2个名额分配给了两个人口规模较大的乡镇;保健专业2个名额分配给了两个乡镇;音乐专业1个名额分给创业乡等7个乡中学竞争;体育专业1个名额分配给了岔林河乡等4个乡中学竞争;美术专业1个名额分配给了桦树乡等3个乡中学竞争。

   据当年曾经参与招生工作的一位工作人员介绍,当年招考中师生,按照上级教育部门的要求主要面向农村招生,面向农村分配,目的是培养农村教师,解决农村教师短缺问题。招生原则是统招定向招生,分配原则是定向分配,也就是“从哪来回哪去”,因此没有设定录取分数线,录取工作按照各专业确定的名额“掐高分”录取。

   按照上述招生录取方案,富强等14名同学从全县农村上千名中学生中脱颖而出,分别被哈尔滨师范专科学校(现哈尔滨学院)、阿城师专(现哈尔滨师范大学阿城学院)录取。

  “双向选择”是拒绝分配理由

  2002年,14名通河籍中师生圆满完成学业顺利毕业。当年7月1日,根据黑龙江省2002年中等专业(中师)学校毕业生就业方案,省教育厅给上述14名毕业生开具了“报到证”。记者看到,报到证“备注”栏中明确注明“定向毕业生”字样。

   当14名中师毕业生持“报到证”来到通河县教育局报到等待分配工作时,教育局有关人员却说,“现在政策变了,你们这批毕业生实行双向选择就业,县里不再包分配了。”

   14名毕业生的家长找到县教委和县里有关领导,得到的答复均为:现在的毕业生就业政策是双向选择,从2001年开始,毕业生就业县里不再包分配。

   家长们拿出当年的《中师招生名额分配方案》,申明该“方案”就是他们的孩子定向招生定向分配的依据,可得到的答复是:“方案”不是合同,没有法律效力。有关领导同时表示,家长们“如果能拿出这批毕业生应该分配工作的文件就给安排工作”。

   于是,家长们到哈尔滨市教育局和黑龙江省教育厅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得到的答复是:按照规定,这14名中师毕业生通河县教育局应该给分配工作,“文件当地教育局就有!”

   家长们持相关文件再次找到当地教育局和县政府有关领导交涉,这次,有关领导的态度发生了明显转变:分配是应该分配,可是现在县里没有空编,等有空编后再安排。

  安排“代教”但不发工资

  “按规定,这批中师毕业生是应该安排,可是现在县里没有编制,等有空编了一定会安排的。”2005年8月2日,记者在通河县教育局采访时得到了和家长们一样的答复。

   冯宇光局长说:“现在县政府正在积极向上级教育和人事部门打报告,请求增加编制,报告一旦被批准,这批中师毕业生就马上给安排工作。”

   就在记者前来调查的前两个月,即今年的6月14日,县教育局与8名中师毕业生签订的一份“代教协议”。协议显示,“按照县里要求,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现将2002年中师毕业生(定向生)XXX同志派到你学校代教,设实习岗位,实习期间不发工资,不享受教师待遇,待县里统一研究后再定,请予安排。”

   “这份协议起码意味着我们的孩子在教育局备案了,也算是‘后备教师’吧。”

   家长们此时才透露,其实,这些孩子早在此前就已经到各学校“偷偷实习”了,有的甚至都“实习”了3年。

   “不能眼看着孩子三年的师范白念了。”毕业生魏冬亮的母亲刘红丽对记者说,包括她女儿在内,14个毕业生中除了6名另谋出路外,其余8名毕业生有6名在两年前就各自找学校“实习”(没有报酬)了,而且,他们当中多数都担当班主任工作。

   家长刘红丽的话记者在通河县某小学得到了证实。

   该小学校长说,“我们学校聘用了他们当中的一名教师,是我亲自挑选的,我跟孩子家长说‘我不能给你孩子什么承诺,只能是在我这儿锻炼锻炼’。”该校长说:“这孩子真优秀,咱都觉得愧对人家。”

   “我女儿当年的中考成绩在全县农村排第一名,当时就是他爸爸让考她中师,依我的意见家里再困难也得供女儿考高中、上大学,他爸偏不。”刘红丽告诉记者。

   当年考上哈尔滨学院的毕业生富强在通河县重点小学县第二小学“实习”已经三年了,由于没有工资,学校为了照顾他,把给办公室和各班级送水的活儿交给了他,这样他每月可以得到300元的报酬。每天早晨,富强都要在学生们到来之前将48桶水扛到教室,安放到饮水机上。

  “短训人才”

  走上教学岗位

  “教师队伍严重超编是我们无法安排这批中师毕业生上岗的主要原因。”尤立华副局长说,按规定,这批毕业生确实应该安排,但这事儿教育局说了不算,是上级机关在核定教师编制时就核定少了。在严重超编的情况下还继续进人,这笔开支从哪儿出?”

   尤立华副局长说,2002年省有关部门给通河县核定的教师编制为1415人,而目前该县有教师2642人。

   “教师队伍超编,是因为县里大量安排了自己培养的老师。”家长们反映。

   家长们所说的“县里安排了自己培养的老师”是指1997年至1999年三年间,通河县教育局所属职教中心连续在本县农村招收了三期“短缺人才培训班”,学制两年,学费共1.6万元。三期毕业生共计232人。这些学生毕业后都被安排到该县农村学校从事教学工作。

   2004年4月和8月,通河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将1998年至2001年毕业的师范类统招统分大中专毕业生尚未分配的60人分配工作,并纳入财政开支,同时将该县职教中心三期毕业生中的194人“上划”由财政部门统一开支。

   “为什么县职教中心培养的短训班毕业生能当老师,而我们的孩子经过三年的师范院校专门培养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却不能上岗?”反映问题的家长们有这样的疑问。

   对此,尤立华副局长解释说,这批职教中心毕业生属于“农村短缺人才培训班”,之所以安置上岗,是因为这批学生是经过县委常委会研究通过进行招生的,并且签订了分配协议。而且,他们在这14名中师毕业生之前毕业。关于部分“上划”教师没有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问题,尤立华副局长说,这次“上划”,有教师资格证的签订了三年聘用合同,没有教师资格证的签订了二年聘用合同,二年内取得不了教师资格证将面临解聘。

  政策链接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01)22号文件规定,转发省教育厅、省计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规定,“自2001年开始,黑龙江省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实行在国家就业方针指导下,在就业政策规定范围内,通过自主择业、双向选择的办法签订就业协议,经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审批后就业的办法。师范院校从2001级学生开始实施”。同时规定,委托、定向毕业生按合同就业。

   黑龙江省教育厅(2005)72号文件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200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对部分师范类毕业生就业相关政策问题重申:2003届(2001级入学)及以前毕业的三年制中等师范毕业生仍按原就业政策执行。

责任编辑:雷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