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8月10日电 近年来,打伤警察事件时有发生并呈逐年上升趋势。记者从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去年审结此类案件38件,而今年上半年竟达到了49件,平均每月就有8件以上,激增态势令人担忧。其中,因酒后引发妨害公务案件约占八成。
去年7月6日17时许,家住哈尔滨市道外区的居民王海,与朋友在哈尔滨市南岗区革新街一海鲜酒店喝酒,酒过三巡后,他借着酒意与酒店人员发生纠纷,并开始闹事。接到报警后,辖区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事发现场。在处理问题的过程中,王海没有服从民警的处理,借着酒胆对前来执行公务的两名民警大打出手,将其二人打伤。酒醒后,王海后悔不迭,但为时已晚。事发当日,王海被公安机关捕获。日前,哈市南岗区人民法院以王海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
去年8月1日23时,哈尔滨市道里区的刘亮,同朋友李某到南岗区一烧烤店喝酒,因琐事与该店老板刘某发生口角,刘亮被刘某用板凳打伤后电话报警。辖区派出所民警将双方当事人带至派出所调查事情经过。在派出所给刘亮出具了验伤单后,刘亮去验伤,但他发现李某被留在派出所内,便返回派出所将门拽坏。该派出所值班副所长王警官上前制止,被刘亮打伤唇部。刘亮被当场捕获。哈市南岗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定,被告人刘亮犯妨害公务罪,判处罚金4000元。
妨害公务案件为何频发?哈市南岗区人民法院刑庭法官认为,从侵害对象看,49起妨害公务案件的被侵害对象大都是公安执法人员。而这类案件的增多一方面缘于市民法律意识较为淡薄,对暴力妨害公务的违法性行为没有明确的认识。另一方面,由于工作、就业压力大,酒后冲动易发生暴力袭警事件。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是保障社会安全的,他们自身的安全都不能保证,那么这个社会还有什么安全可言?所以一定要严厉打击违法者。为此,法官提醒,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已触犯刑法中的妨害公务罪,违法者将被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