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8月16日电 为了规范哈市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人才市场活动,规范管理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的职业行为,近日,哈市人事部门出台了《人才中介服务资格证书管理办法》。《办法》中规定,从事人才中介的服务和经营者,都要取得人才中介服务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人才服务戴上“紧箍咒”
据介绍,《办法》中规定,哈市行政区域内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工作人员适用本办法。办法所称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工作人员,是指从事推荐就业、发布人才供求信息、人才测评、职业设计、薪酬咨询、人才培训、人事代理和人才信息网络服务等与人才流动相关活动的人员。所以,不管是单位聘人、还是个人找工作或给别人介绍工作等,只要涉及人才流动都要有章可循了。
根据新规定的内容,人才市场管理是指对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从事人才中介服务、用人单位通过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招聘、寻聘、租赁、转让人才和个人应聘以及与之相关活动的管理。所以其服务对象也是与起职能相对应的即各类用人单位和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或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以及其他从事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的人员。
干人才中介要有资格证
新法规规定,只要是人才中介工作人员,都要持证上岗。
按规定,哈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是资格证书的管理机关,负责本辖区内资格证书的管理工作。除中直、省直、省外、国(境)外单位在哈市设立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其工作人员《资格证书》的考试、核发、登记、年检,由省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管理外,其它单位或个人在哈市行政辖区内设立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其工作人员《资格证书》由哈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管理。而《资格证书》考试由省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定期举行,分级实施。
值得注意的是,《资格证书》持有者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或两个以上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从事人才中介服务业务。此外,《资格证书》年检每两年进行一次。逾期不年检的,《资格证书》不再有效。
人才交流会不能随便办
据了解,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经审批后可以从事下列服务:人才供求信息的收集、整理、储存、发布和咨询服务;人才信息网络服务;人才推荐、寻聘、租赁、转让、派遣;人才招聘;人才培训;人才测评;许可证载明的其它业务。
法规规定,人才交流会应当由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举办,但所有的都要经过审批才能召开。举办人才交流会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应当提前一个月向审批机关提出书面申请。举办名称冠以“哈尔滨”、“全市”等称谓的人才交流会以及跨区、县(市)或面向全市组织招聘单位的人才交流会须经哈市人事行政部门审批。
据悉,该《办法》的出台并实施,将对哈市“一张桌子就能办中介”的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并进一步保护求职者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