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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壮色胆起邪念 强奸未遂被判刑
2005-08-17 05:31:10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李 超 赵春峰 李德文
东北网齐齐哈尔8月17日电 今年20岁的甘南县农民范明因一晚实施两次强奸未遂,近日被法院定罪,法院判决范明犯强奸罪,范明获刑4年。
2004年9月10日21时许,已经喝多了的范明去小卖店买烟,发现同村村民李斌在小卖店内看碟,便产生乘机强奸其妻刘艳的念头。随后他来到李斌家,见屋里没开灯,范明进屋后脱光衣服爬上了炕。刘艳起初以为是丈夫回来了,后查觉出此人不是自己丈夫,于是和范明厮打了起来。由于刘艳奋力反抗并大声呼救,范明被住在东屋的刘艳父亲刘强堵在屋内,范明随手举起窗台上的石头敲击刘强的右上臂,将其打伤后逃走。随后,范明又赤身裸体闯入了丈夫在外打工的张静家,范明强行将张静摁在炕上,并用拳头击打张静的头部和胸部,将张静打伤后逃离。经鉴定,张静为轻伤,刘强为轻微伤。
经审,法院判决范明犯强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
责任编辑:杜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