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8月21日电 3日22时左右,哈尔滨医科大学哈尔滨市志愿者捐赠遗体登记接收站(以下简称接收站)的工作人员,接到哈市动力区一位做过遗体捐赠公证的志愿者高某家属的电话,称高某已经死亡,让他们过来运送遗体。然而,当接收站的工作人员到达后,家属意见不统一,并提出一些额外要求,最终接收站空车而返。据接收站的人员讲,像这样的事例已经发生8起了,而在记者进一步采访中了解到,从2001年5月8日接收站挂牌开始到现在,共有300多人进行了遗体捐赠公证,500多人签订了捐赠遗体志愿书,除少部分还健在外,目前只有27人真正实现了遗体捐赠。
老教师的遗愿没能
“接到通知我们就赶往医院,可是家属不同意拉遗体,在那种情况下,我们没办法,只能空车回来。已经做完公证的事情为什么还会出现这样的结果呢?”10日,在哈尔滨医科大学哈尔滨市志愿者捐赠遗体登记接收站,徐玉东在他的办公室,依然为3日发生的事感慨。
徐玉东,从2001年5月8日接收站挂牌开始,就一直负责哈市的志愿者遗体捐赠登记接收工作。
据徐玉东介绍,3日的死者高某,今年74岁,生前是哈市某学校的教师,育有两男一女。高老师的思想一直很开通,生前就曾多次流露出如果去世后就将遗体捐赠出去的想法。他的想法得到了老伴的支持。8年前,高老师患上了心脑血管疾病,一直吃药维持,从前年开始,高老师病情恶化,住了几次医院。去年3月,高老师由老伴和大儿子陪伴来到哈市某公证处,做了遗体捐赠公证。随后,公证处将公证书送交到接收站。
“按照要求,患者如果出现病情恶化的状况,要在一个星期前通知接收站,接收站好做运送遗体的准备。”徐玉东说:“在7月24日,高老师的家属就打来电话称,高老师的状况不好。3日22时左右,我们接到了高老师去世的消息,立即驱车赶到高老师住院的哈医大二院。原本以为能将高老师的遗体拉回来,可是到那儿之后,却让我们碰了一鼻子灰。”
徐玉东说,到医院后,工作人员找到高老师的老伴和大儿子,因为他们代表家属在公证书上签了字,向他们说明,天热,尽快处理后事,他们要将高老师的遗体运走。
高老师的大儿子说,要和众亲友商量一下,谁知却遭到了众亲友的反对,高老师的妹妹和弟弟死活不同意。他们认为,中国传统讲究入土为安,遗体哪能随便交给别人处置呢?后来,高老师的妹妹提出,如果要将遗体拉走也可以,但是高老师在医院花的1万多元医疗费给退回来。尽管徐玉东耐心地做工作,向他们说明,既然叫捐赠,就是无偿的,没有任何报酬。“但是无论怎么做工作,家属就是不同意,没办法,我们只好空手而归。”
对于3日发生的事情,徐玉东没做过多评价:“我们十分理解家属的心情。”
8次空返车辆与800:27的无奈
“事实上,类似这样的事情,在接收站已经是第8次了。我们已经见怪不怪了,不像第一次感觉那么惊讶。”徐玉东说。
第一次发生捐赠反悔的事情是在2003年11月,哈市道外区一位65岁的老太太突发脑溢血去世,这名老太太也是做了遗体捐赠公证的,当工作人员接到通知赶到现场的时候,老太太的老伴和儿子倒是同意,可是老太太的女儿却说什么也不让,并且还当众骂了她的弟弟,说这是对老人的大不敬,不仅如此,她还辱骂接收站的工作人员,说他们别有用心,拿老人的尸体卖钱,并说要到有关部门告发他们。“由于是第一次遇见这种事情,我们也比较委屈,和他们解释,这是老人生前的遗愿,是经过老人及其家属同意的,而且经过了公证,请让我们把老人的遗体拉走。没想到,反倒使得对方的情绪更激烈了。后来,我们一看事情不好,赶紧就撤了。”经历过第一次捐赠反悔的一位接受站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说。
从2001年挂牌开始,已出现了7起这样的事情,都是以各种理由拒绝工作人员拉运遗体。
在采访中,徐玉东还向记者讲述了这样一个令他十分无奈的事实——
从2001年该接收站挂牌到现在,共有300多人经过了遗体捐赠公证,近500人签订了遗体捐赠志愿书,可是除去少部分还健在的人士,至今只有27人真正实现了捐赠,大多是一些老干部和家境比较贫困的下岗职工。
据徐玉东介绍,他通过复查公证书和志愿书,发现有不少在去年和前年进行公证和签订志愿书的人,当时的病情已经很不好,可是到现在也没通知接收站,估计是不能捐了。“面对这些情况,我们也没办法,只能完全采取对方自愿。我们不可能从任何道德和法律的角度去看待这些事情,毕竟中国几千年来的传统习惯还难以突破,捐了是好事,不捐也没什么。”4年多来,对于这里的工作,他总结了一句话:“数量上(登记捐赠遗体的)让人欣慰,结果上(实际捐赠的)令人失望。”
掣肘遗体捐赠的因素
是什么原因导致这样事情的发生?又是什么阻碍了遗体的顺利捐赠呢?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遗体捐赠者本人都是百分之百地同意,要不然他们也不能签公证书和志愿书,都是子女或遗体捐赠者的直系亲属从中作梗。而这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观念问题。
这8次空车而返的经历几乎都如出一辙,家里子女多的,儿子同意,女儿不同意,再不就是儿女都同意,可是死者的兄弟姐妹等不同意。按照遗体捐赠公证的要求,遗体捐赠者的所有直系亲属都要在公证书上签名,可是签名者必须本人到场,拿身份证、户口等相关证件。对于签名者来说不仅麻烦,而且因为有的远在外地,根本不可能全部到场,所以大多都是捐赠者本人、老伴及儿子到场签名就行了,他们也表示会去做其他人的工作,但往往就是没到场的人决定遗体不捐了。
在采访中,哈市公证处主任邓贵藏向记者讲了这样一件事。
今年5月20日,哈尔滨市道里区居民张某和他的老伴、儿子到哈尔滨市公证处做遗体捐赠公证,刚要办理手续,他的大女儿来了,死活不让办。他的大女儿说,想想自己的老父亲,为国为家操劳了一生,还要再被泡在福尔马林里,被人割来划去,心里就像刀割一样地痛,所以,即使父亲要捐,自己也不会同意,张某最终也没有实现自己的愿望。
据了解,还有的子女在老人生前为了不使老人伤心,同意老人捐赠遗体,可是老人去世后就不执行老人的遗愿。另外,一些家属提出各种要求和条件,包括经济补偿等,也是遗体捐赠难以遂愿的原因之一。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研究员赵瑞政说,传统伦理道德在国人的思想意识里已经根深蒂固,不少捐赠者本人觉得死后将遗体捐给医疗机构至少还能发挥一些作用,但其亲属们要让死者“入土为安”的传统观念,会使他们在见到灵柩车时顿生反悔的心态。在现在还没有立法保障下,亲属反悔易如反掌,给遗体捐赠工作带来的是越来越大的难度。
遗体捐赠期待完善相关配套措施
一方面,捐赠遗体是一种高尚的行为,不仅可以移风易俗,而且还能极大促进国家医疗事业的发展;另一方面,因为各种原因,许多人还固守着传统的思想观念,导致签订了遗体捐赠公证书和志愿书而多次反悔。
10日,记者来到了哈尔滨市红十字会,秘书长崔淑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相对一些南方城市,遗体捐赠在我省开展得比较晚,是在2001年5月8日由哈市红十字会组织成立了这个接收站,设在了哈尔滨医科大学,管理权仍然在红十字会,因此出现一些困难和问题也在所难免。这需要一个过程,要借鉴遗体捐赠工作开展得比较好的省市的经验,如上海、南京等城市。
抛去一些死者家属提出的诸如经济补偿等条件,一些家属的要求还是符合人性化要求的,如一些死者家属提出,捐赠可以,但是中国人传统的风俗就是过年过节给逝者祭奠一下,我们能不能提供这样的机会。“这方面上海做得比较好,他们专门为捐赠遗体的人开辟了一处‘福寿园’,为每一位捐赠遗体者刻石碑,上面栽上一棵树,把逝者的一枚牙齿或指甲、头发等埋在石碑下,逢年过节的时候,家属可以来祭奠,这样的话,就能使家属得到一些安慰,也能支持遗体捐赠这项事业,目前,哈市红十字会也在积极协调政府部门,争取在哈市也设立这样一处地方。”
针对屡次发生遗体捐赠反悔事件,崔秘书长说,为了规范遗体捐赠,一些城市如深圳等出台了这方面的法规来管理规范捐赠行为,而且目前一些医学院正在考虑建立一个遗体捐赠的档案登记网站,该网站具有互通性,殡仪馆等机构也都能看到,一旦有签了公证书或志愿书的人要违约火化时,能够及时进行监督。同时该网络还要具有与户籍管理相联通的功能。
“但纵观目前已出台的一些遗体捐赠条例,强调更多的也是捐赠前的自愿程序,即如何捐赠。而遗体捐赠后的诸多操作环节,如遗体的保管和处理、遗体的限制用途、捐赠方和接受方的权利与义务等,还存在许多缺陷与空白。遗体捐赠亟须规范。”崔秘书长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