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8月24日电 日前,市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哈市无业青年郭北横、邵春波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并判处两人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被害人家属156007元。
36岁的郭北横与23岁的邵春波无正当职业,整日游手好闲。2005年4月6日16时许,郭、邵二人经过密谋,携带卡簧刀、剔骨刀等作案工具,窜至南岗区一居民小区内,以送特快专递为名,骗开中年妇女姜某家房门。二人凶残地用刀将姜某杀死,在屋内抢得一条金项链及价值4035元的密码箱一个。
在抢劫过程中,姜某的邻居听到被害人的呼喊,迅速拨打“110”报警。几分钟后,民警汪瑞滨、杨威赶到现场,按动被害人家门铃无人应答,遂进入楼道,与正欲离开的郭、邵相遇。郭北横见状高喊:“杀死他们,和他们拼了!”郭北横持卡簧刀连刺民警汪瑞滨腋下、肩、背部数刀,致其轻伤;邵春波持剔骨刀刺民警杨威右手背部一刀,致其轻微伤。经过搏斗,民警将二人制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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