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哈尔滨8月31日电 允许经济困难的学生先休学工作,再返校读书,这是记者从省教育厅新颁布的《学生管理规定》中获悉的。9月1日起,黑龙江省高校将开始实施新的《学生管理规定》。
据了解,《规定》中明确了“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的不予注册”的条款。此外,提出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通过申请贷款或其他形式资助交费后再注册”的办法,允许学生学习期间先休学工作,再返校读书。《规定》增加了代考、替考、剽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者,可给予开除学籍处分的条款。
责任编辑:朱丹钰
东北网哈尔滨8月31日电 允许经济困难的学生先休学工作,再返校读书,这是记者从省教育厅新颁布的《学生管理规定》中获悉的。9月1日起,黑龙江省高校将开始实施新的《学生管理规定》。
据了解,《规定》中明确了“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的不予注册”的条款。此外,提出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通过申请贷款或其他形式资助交费后再注册”的办法,允许学生学习期间先休学工作,再返校读书。《规定》增加了代考、替考、剽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者,可给予开除学籍处分的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