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哈尔滨9月2日电 9月2日上午,黑龙江省向82万名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了免费教科书。至此,黑龙江省比国家规定时间提前两年实行了“两免一补”政策。
兰西县榆林中学的贫困生张梦莹,捧着刚刚领取的免费教科书舍不得放下,她告诉记者:“我爸妈都是种地的农民,供不起我和弟弟上学,也没钱买书。自从老师告诉我们要发免费课本,我就开始盼啊,今天终于领到了,我真的很高兴。”
据了解,从2001年开始,国家每年安排专项资金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特殊教育学生提供免费教科书,随着国家对农村贫困学生资助力度的加大,这项资金也不断增加。黑龙江省取得的该项资金从2001年的每学期30万元逐渐增加到2005年的每学期4150万元,受资助学生也从5万人增加到82万人。
与此同时,2004年,国家开始对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两免一补”政策(即免杂费、免课本费、补助寄宿学生生活费),要求到2007年对全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两免一补”。
在国家实施为贫困生提供免费教科书的基础上,黑龙江积极落实应由省里承担的“一免一补”工作,一是通过转移支付对21个贫困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64万名学生免收杂费,额度达4800万元;二是2005年省财政投入专项补助资金3965.4万元,对全省贫困县以外的48万名农村贫困学生和全省特殊教育学校学生给予了全额杂费补助;三是安排寄宿生补助资金2009万元,对全省12.4万名家庭经济困难的农村寄宿制学生和特殊教育学校学生给予生活补助。
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副厅长高蓓介绍,从2005年起,黑龙江省各级财政每年安排“一免一补”资金10774万元,实现了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一免一补”,结合国家的免费教科书专项资金8300万元,黑龙江省提前两年实现“两免一补”工作目标。今后,黑龙江将进一步完善相应的资助制度,确保“两免一补”工作的公平、公正与公开,让贫困学生得到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