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哈尔滨9月6日电 哈尔滨市的蒋平利用外资企业的优惠政策,私自将办理的进口通关手续等涉税单证对外出售,并伙同他人篡改单证上的入境口岸地点,在未经海关许可且未补缴应缴税款的情况下,将特定的免税进口的旧挖掘机在境内销售,走私货物偷逃税款80余万元。日前,涉案的3名男子均被法院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缓刑和有期徒刑5年、13年,并处70万元至95万元不等罚金。
2000年3月,蒋平通过朋友梁某、蔡某(均另案处理)以48万元的价格,将这些单证以及全部通关材料出售给国内贸易部某分公司经理武方。同年11月,武方又将涉税单证上的入境口岸由秦皇岛港改为天津港,然后将这些材料以78万元出售给中国福利企业总公司某分公司干部邓洪,并利用其手中的涉税单证从国外免税进口了6台旧挖掘机,后邓洪未经海关许可且未补缴税款,将6台旧挖掘机在境内销售。
2001年9月,蒋平通过武方等人,将哈市某公司办理的从国外进口的3台旧挖掘机的进口证明等涉税单证及通关材料以24万元卖给了邓洪。邓又凭借这些证明从境外再次进口3台旧挖掘机出售。2002年3月,邓洪以同样手段从国外购买了2台旧挖掘机入境,并未经海关许可擅自出售。经海关核定,蒋平、武方和邓洪3次共偷逃税款8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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