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哈尔滨9月8日电 曾获得学校“四小发明”一等奖的黑龙江省东宁县某中学初三学生张某,为报复同学自制了一个“邮包炸弹”,将同学炸伤。日前,张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东宁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两个月。
今年7月2日7时许,东宁县公安局老黑山公安边防派出所接到某中学校长报案,称该校初三学生才某,在教室内打开寄给他的一个包裹时,突然发生爆炸,才某双手拇指及脸部被炸伤。
警方通过技术鉴定,发现才某同班同学张某的指纹与爆炸残余物上的指纹基本吻合。经审讯,张某承认是自己制造了这起“校园邮包爆炸案”。
张某曾因发明制作“电动小帆船”而获得学校“四小发明”一等奖。据张某交待,自今年年初以来,他因琐事与受害人才某发生过几次冲突,由于每次都被体格健壮的才某“欺负”,使自己在同学面前很没有面子,因此产生了报复心理。考虑到自己打不过才某,于是他就决定设计一个开启式爆炸装置报复才某。经过近一个月的“研制”,终于制成了只有一枚电雷管的爆炸装置,并伪装成寄给才某的邮包。7月1日傍晚,他趁学校收发室的门卫不注意,将这个包裹送到了收发室窗外平时学生收取信件的桌子上。次日早上,才某在拆启包裹时被炸伤。(王增伟、朱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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