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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2万 核销26万 黑龙江省光大银行原副行长被判刑
2005-09-12 05:16:10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 王 瑞
东北网9月12日电 黑龙江省光大银行原副行长王某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2万元,帮助他人在银行内核销26万余元修车款。近日,赃款被全部追回,哈尔滨市动力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2001年4月25日,中国光大银行黑龙江一分行与北京一饭店签定车辆置换协议书,双方约定该银行用抵货的旧宝马牌等15辆轿车置换该饭店5辆新奥迪牌轿车。车辆置换后,该饭店立即将银行交付的15辆旧轿车送至汽车修理公司进行了各种维修,修车费用共计人民币354046.95元。同年8月,该饭店经理高某找到时任该银行副行长的王某,请王某帮忙核销超出的部分汽车维修费。随后,王某利用职务之便,将其中的修车款261683.95元人民币在该银行的大庆支行核销,并收受高某给其的贿赂款2万元,将其据为己有。
哈尔滨动力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身为国家委派在国有控股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其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钱款,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经构成受贿罪。鉴于王某积极将赃款全部退回,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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