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哈尔滨9月15日电 今年,哈尔滨市需进行清产核资的企业达838户,现在已有725户企业启动了清产核资工作,占全年计划数的86.7%。
据了解,哈尔滨市委、市政府提出今年全市国有企业改革要启动90%、完成70%的目标,按这个目标,今年需进行清产核资的企业达838户。其中,市本级启动102户,占计划的75.5%;区县(市)启动623户,占计划的91.21%。到目前已完成清产核资的企业429户,占启动户数的59.2%。其中,市本级完成54户,占启动户数的52.9%;区县(市)完成375户,占启动户数的61.9%。
年初,市国资委制定了《哈尔滨市清产核资复审工作规则》、《哈尔滨市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问题解答》等文件,规范了企业清产核资行为,使企业清产核资结果更加真实可靠。同时,市国资委聘请专家编写培训资料,并对市本级各主管部门、各区县主管部门、入围中介机构等相关部门的有关人员进行培训,仅市里举办的各类培训班培训人数就达560人。
今年起,市本级对所有企业的清产核资工作,均委托黑龙江中齐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复审,上半年共审查36户。其中有19户企业存在初审确认的损失证据不足或潜盈清理不彻底等问题,复审结果的净损失较初审结果减少7050万元。在复审基础上,根据企业净损失额的大小,再分别召开与企业主管部门联审会议(净损失1000万元以下)、主任办公会(净损失在1000万元以上至2000万元以下)、专家评审会(净损失在2000万元以上)进行审核,净损失在5000万元以上的还要报市政府审定。
针对个别企业因时间紧,一些证据搜集不全等原因未予认定的损失事项,市国资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企业和中介机构进行补充清理和鉴证。到目前为止,市机械(控股)公司所属的二工具、工程机械、变压器等企业的补充清理和鉴证已经结束,进一步夯实了企业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