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哈尔滨9月16日电 今后,教师的班主任工作经历和实绩将成为教师聘用、职称评定、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凡申报高一级教师职务资格的教师,在任现职以来,应有一定年限的班主任或副班主任工作经历。这是记者从省教育厅出台的《黑龙江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班主任工作的指导意见》中获悉的。
《意见》指出,各中小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订结构工资和校内分配方案时,应向班主任予以适当倾斜。助理班主任和副班主任可享受班主任的部分待遇,具体办法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拟定。
今后,凡申报小学高级、中学一级教师职务资格的教师,原则上应有两年班主任或副班主任工作经历;凡申报小学超高、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资格的教师,原则上应有三年班主任或副班主任工作经历。
教育主管部门要求,今后,学校选拔干部应首先从优秀班主任中选拔或培养。学校的各项评比,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考虑优秀班主任。优秀班主任或班主任工作时间较长的教师,可优先享有进修深造、休养等方面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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