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社会万象  >  民生
搜 索
规划内容随便改 哈尔滨市政府向县市滥建行为“开刀”
2005-09-19 14:42:19 来源:东北网-生活报  作者:于鸿斌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东北网哈尔滨9月19日电 记者18日从哈尔滨市城市规划局获悉,哈尔滨市政府正式下发《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县市城乡规划工作的意见》。这标志着哈尔滨所辖的11县市城市建设向滥建行为“开刀”。据了解,多年来,哈尔滨周边的11个县市,城建规划问题很多,城市空间浪费严重。

  建设特色城镇群

  《意见》中指出,规划当中既要符合哈市城镇体系规划和布局的要求,符合建设具有一定规模卫星城的标准,又要结合各自的优势和特色,与其他县市实现错位发展,加快构建规摸适度、特色鲜明的中小城镇群。

  强制性内容不得随意调整

  《意见》中要求,县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县市总体规划必须在2005年底前全部完成,县市所属乡镇总体规划必须在2006年底前全部完成。城乡规划强制性内容涉及区域协调发展、资源利用、环境保护、风景名胜资源保护、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公众利益和公共安全等方面,是实现城乡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要把城乡规划的强制性内容纳入本市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并向社会公布。新编制的各项规划,特别是详细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必须明确强制性内容。规划的强制性内容不得随意擅自调整。

  违反规划依法严处

  《意见》中强调,城乡规划是城乡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城市规划区、集镇和村屯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批准的规划。凡建设项目所在地段没有编制详细规划或者建设项目不符合详细规划的,不得办理规划许可证,未取得规划许可证,不得批准用地和进行建设。不经合法程序,在实施中擅自修改规划、违反规划的,要依法从严查处。

  据悉,目前,哈尔滨所辖11个县市中,有6个县市已经完成城镇规划编制工作,上报省政府批复。

责任编辑:朱丹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