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9月23日电(记者 高长利) 今年,黑龙江省将全面落实优待安置政策,以提高广大适龄青年和在校大学生入伍的积极性。
为吸引更多的高素质青年入伍,黑龙江省政府专门下发了《黑龙江省关于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意见》,规定全面提高义务兵优待标准。农村义务兵优待金每年不得低于4000元,并根据全省农村劳动力收入水平的增加幅度逐年进行调整。城镇义务兵优待金由每月80元提高到150元。
自谋职业退役士兵和在校入伍大学生的补助标准也将提高。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不得低于安置地的城镇职工上年度年均工资收入的两倍,并且还设置了10000元的下限标准。对征集的本省籍在校大学生,在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应待遇的基础上,由省里另行补助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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