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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情同手足 今朝对薄公堂 500万彩票巨奖引发纠纷
2005-09-25 06:35:09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贾 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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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9月25日电 昔日无话不谈、情同姐妹的3位“彩民”,意外获得了500万元巨奖,对于生活虽说不上捉襟见肘、但也不富足的三姐妹来说,本是一件喜事。但是,正是这从天而降的巨奖破坏了姐妹间原有的情谊,从分配纷争直至对薄公堂。日前,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这起我省首例合伙购买福利彩票彩票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认定3人合伙购买彩票的关系成立,其收益应在无书面约定分配比例的情况下,按各方投资比例平均分配,除交纳税金100万元外,3人应各分得133万余元。

  家住佳木斯市东风区的白某、包某和于某从2003年7月开始,经常一起到彩票销售点购买彩票,并口头协议合伙购买彩票,中奖后平均分配。同年7月26日,3人又到彩票销售点,每人各拿4元钱,共同选号购买了6注彩票。

  当晚,在于某家里3人共同兑奖,发现于某手中的彩票中了500万元的一等奖。巨额大奖从天而降,3人乐得手舞足蹈。经过协商,于某同意给白某和包某各70万元。其后,3人一同到哈尔滨市领奖,于某的儿子办理了领奖手续并交纳了100万元税金。事后,于某按协商结果分给白某和包某各70万元,剩下的260万元占为已有。而拿到奖金的白某和包某认为,3人买彩票事先有约定,她们平均出资、平均获利,小奖平分,大奖也应该平分,于某独占奖金或多占奖金都是对她们合法权益的侵害。于是,在向于某提出“平分”要求遭拒后,于2003年8月末将于某告上法庭,要求平分400万元,于某还应返还二人应得款项126万元。2004年4月22日,佳木斯市中级法院经过审理,以原告主张双方是合伙关系证据不足,法院无法支持。故作出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判决。一审判决后,原告不服,于同年5月12日向省法院提起上诉。

  省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提供的证人与双方当事人均无利害关系,对3人购买彩票的出资、选号、兑奖以及每次购买彩票后将彩票和彩票号码底稿在不同日期分别由不同人保管的事实做出了证明,且有原告提供的中奖彩票号码的底稿?穴该底稿系于某书写?雪以及已实际分配部分奖金的事实予以佐证。被告主张不是合伙关系,彩票号码底稿是自己抄写的,已选好的号码扔掉了,无相关证据证实,故法院不予认定。因此,原告上诉主张与被告合伙购买彩票关系成立。合伙购买彩票的收益,在无书面约定分配比例的情况下,应按各方投资比例平均分配,3人应各分得133万余元,扣除原告已得70万元,被告还应向原告每人再付63万余元。

责任编辑:张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