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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杆高度相同旗帜污损褪色 国庆挂国旗千万别违法
2005-09-27 06:34:52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于文汀 宋文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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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9月27日电 国旗是一个国家的象征,国旗的悬挂也有法可依。“十·一”国庆节来临前夕,记者对哈尔滨市一些悬挂国旗的场所进行走访后发现,一些学校、企业却把国旗旗杆和其他旗帜的旗杆建成一样的高度,有的还将国旗低于其他旗帜悬挂,甚至悬挂褪色、污损的国旗。

  26日,记者在道外区承德广场上的某大酒店前看到,在门上方的平台上悬挂了若干面各国的国旗。我国的国旗虽然居于中间比较显要的位置,但是旗杆却低于其他旗帜的旗杆。

  在南岗区华山路与轩辕路交口处的某公司楼前,悬挂了三面红色的旗帜,居于中间的是国旗。由于悬挂的时间太长,又经过了长时间的风吹雨淋,旗帜已经褪色,而且上面布满了灰尘。国旗的下部断裂成布条状,显得破旧不堪,很难分辨出原来的模样。市民王女士说:“这几面旗帜太脏了,如果不仔细看,根本分不清哪个是国旗,哪个是彩旗。悬挂如此脏的国旗实在太不应该了。”在南岗区红旗大街和长江路交口处的一所大型超市门前,也有3个高度一样的旗杆,而且悬挂着醒目的红色旗帜。记者仔细辨认后才发现,居于中间位置的原来是国旗,两侧有很多星星图案的是商家的旗帜。

  在道里区新阳路上记者看到,哈市某中学办公楼顶上悬挂着一面国旗。远远望去,国旗污损不堪,而且有些褪色。看到此情景,路过的市民姚先生气愤地说,国旗代表了我们伟大的国家,悬挂污损不堪的国旗是不应该的。在建国街和建江街交口处的某集团办公楼上和新阳路上的某政府办公楼上,国旗已经被雨水浇得湿淋淋地贴在旗杆上,颜色暗淡。

  记者在哈市道里区地段街上看到,某中学门前的3个旗杆上虽未悬挂任何旗帜,可旗杆高度相同。附近居民说,这些旗杆是该校升旗用的,通常国旗悬挂在中间的旗杆上。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十五条规定:“升挂国旗,应当将国旗置于显著的位置……国旗与其他旗帜同时升挂时,应当将国旗置于中心、较高或者突出的位置……”第十七条规定:“不得升挂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国旗。”

  哈市市民常先生说,“十·一”国庆节马上就要来到了,无论是学校、企业,都应该悬挂干净、符合标准的国旗,而且应把国旗与其他旗帜区分开,把国旗置于突出、显著的位置,以崭新的面貌迎接国庆节的到来。

责任编辑:曹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