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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步伐
2005-09-28 17:59:25 来源:东北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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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9月28日电(记者杜筱)  黑龙江省将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的步伐,鼓励有条件的市和县按照国家确定财政补助标准,自筹资金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2006年将在原来14个县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的基础上,原则上每个市(地)增加1个试点县(市)。这是记者在今天召开的黑龙江省卫生系统在哈尔滨召开了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会议上了解到的。

  据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自2003年下半年开展以来,运行平稳,取得了积极成效,初步形成了供全省推广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模式。截止2005年6月底,黑龙江省14个县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覆盖402.57万农民,其中有197.34万农民参加了合作医疗,参加合作医疗率达59.36%,补偿农民132.4万人次,补偿支出3664.5万元,农民住院总费用的26.8%得到了补偿。

  目前,黑龙江省14个试点县(市、区)形成了三种形式的补偿方式,一是按住院单病种确定不同补助额度的补偿模式。林甸县确定了10类52种疾病单病种住院给予不同金额补偿,并取消起付线。二按定点医疗机构的级别确定不同报销比例。三按定点医疗机构的级别和辅以少部分单病种定额补偿模式。多数各试点县(市)实行药品集中采购和配送,定点医疗机构按配送中心进价加价15%,实行全县统一价格,使定点医疗机构的药品价格降了30%。

  黑龙江省将从实际出发,原则上按照每个市(地)增加1个试点县(市)的标准,确定2006年试点范围,鼓励有条件的市和县按照国家确定财政补助标准,自筹资金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机制,建立农村合作医疗稳定的筹资机制,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探索合理、多样、简便的个人缴费方式,切实加强对合作医疗基金的监管,做到专户储存,专款专用。

责任编辑:刘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