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0月9日电 为杜绝重、特大事故,减少违法犯罪案件和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黑龙江省教育厅日前下发文件,要求2006年底前90%以上的学校达到“平安校园”的标准。若在校园内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学校将被实行“一票否决”。
近年,校园中的各类伤害事件和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对此,我省教育部门下发文件要求,2006年底前90%以上的学校要达到“平安校园”的标准。把建设“平安校园”列入考核各级学校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政绩的主要指标之一,作为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若校园发生杀人、抢劫、集体食物中毒、校舍倒塌、火灾等重、特大安全事故,教育部门将对学校实行“一票否决”,即不能参加年度的各种考核、评估、评优和各种示范校的评定。对因领导不力而导致发生重大问题的,要严肃追查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的责任。同时,要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能力,增强师生的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各学校要制定应对大灾大难等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根据预案要求制定操作规程和岗位规范,组织开展培训和演练,重点是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责任编辑:朱丹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