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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母为6万元嫁女 16岁新娘渴望摆脱包办婚姻
2005-10-09 09:22:36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王浩 薛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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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为委屈的小丽拭去眼泪。记者 王浩摄

     东北网哈尔滨10月9日电  “十一”期间,来自兰西县红星乡的小丽在哈尔滨度过了16年来最轻松愉快的日子,这也是她新生活的开始。小丽告诉记者,是黑龙江省妇联等单位的救助,才使她摆脱了包办买卖婚姻的枷锁,结束了半年噩梦般的生活。回首“新婚”的那段日子,这个无助的少女凄然泪下,在她痛苦的回忆中,我们看到了一桩发生在农村“买卖婚姻”的悲剧。

母亲收了6万元女儿“嫁”给陌生人

    据小丽回忆,她7岁那年,母亲的心脏病犯了,父亲卖掉了所有值钱的东西为母亲交了医药费,母亲出院后,家里一贫如洗。尽管弟弟3岁、小丽年幼,母亲还是毅然地与父亲提出离婚。父母离婚后,小丽跟着母亲从乡下到了县里,从那时起,有9年时间她没看到过父亲和小弟。小丽在母亲身边一直读完了小学,可逐渐懂事的她发现,家里经常来些陌生的男子,她的生活受到了很大的影响,儿时她最大的愿望就是早日能独立生活。15岁那年,她辍学去外边打工,做饭店的服务员、当织布女工、粘葫芦……

    今年春节刚过,母亲把她带到二姨家,称给她相了一门亲事。当她看到那个傻笑的阿庆时,她隐隐约约觉得这个眼部有残疾的男子“脑子”有问题。可母亲说:“阿庆家是乡里有名的富裕户,嫁到他家这辈子不用干活,能过上舒舒服服的日子,阿庆人又老实,心眼又好,这门亲事就这么定了!”没等小丽反驳,母亲就与男方家谈起了“彩礼”,经过讨价还价,母亲最终以6万元的价格将她“许配”给了阿庆。几天后,小丽被安排出席了订婚仪式,不到一个月,婚礼正式举行。新婚当日,小丽以泪洗面,哭得像个泪人,死活不肯脱衣服和阿庆同房。日子就这样一天天地过了下去……

    小丽说,刚“嫁”到老郑家时,公公婆婆对她还不错,阿庆早出晚归骑摩托车拉脚赚钱,全家人相安无事。可是,相处的日子久了,小丽越来越觉得“丈夫”的智商有问题,在他那里根本得不到正常人的情感。晚上睡觉时,她最害怕阿庆碰她。几个月过去了,她几乎每天晚上都是清醒的,如果遇到“侵犯”,她就会拼命反抗。由于她的肚子始终没有“变化”,这让公婆起了疑心,终于有一天,丈夫说穿了此事,从那以后,公婆的态度发生了巨大变化,一向老实的“丈夫”也变了样,打骂成了家常便饭。

娶媳妇就是要做饭生儿子

    9月10日,一直不愿意与阿庆一起生活的小丽提出回家看父亲,郑家人虽然不情愿,可还是让阿庆骑摩托车送她去。一路上,小丽看着身前这个不知疼爱自己的“丈夫”,有些绝望了,她想挣脱他,摆脱这桩“婚姻”。丈夫阿庆一不留神撞到了树上,连人带车摔到路旁沟里。没等小丽爬起来,一身怒气的阿庆随手抄起路旁一块砖头,猛地向小丽头部砸来,致使小丽头部血流如注,多处受伤。阿庆打完人后,独自走了,留下小丽躺在路上。过路的一个卖菜的司机救了她,把她送到了父亲家。看到女儿这样,父亲陈某心如刀绞,自从1996年与前妻离婚后,他一直没有再见到女儿,没想到再次见到女儿时,女儿被包办婚姻折磨得苦不堪言。为了给女儿讨公道,9月12日,小丽父亲到当地派出所报了案。警方连夜展开调查,于18日凌晨将犯罪嫌疑人阿庆在家中抓获,阿庆对自己伤人的事实供认不讳。

    28日,在兰西县公安局看守所里,记者见到了已被刑事拘留的阿庆。此时的阿庆依然没有意识到自己伤人要承担的严重后果,面对记者,他仍憨笑不停。他说:“一开始,我很喜欢小丽,可后来就不喜欢了。因为她睡觉不脱衣服,又不让我碰她,我瞅她来气,就‘削’她。”

    “没想到,小丽会这样没良心,花6万元把她娶回家,她这样对待我们。”阿庆的父亲郑某提起这门婚事满肚子的“委屈”。他说,他是通过小丽的姨夫做媒人,才娶回的这个儿媳妇。自小丽过门后,家里没让她做过一顿饭、没下地干过一次活,每次出门回来,都给她买好吃的。“可儿媳妇娶回家,不肯和我儿子睡觉,我花这么多钱给儿子娶媳妇就是想早日抱孙子,可现在全成泡影了。”

包办买卖属无效婚姻可以解除

    听说兰西县16岁少女被母亲包办买卖婚姻并受伤害的消息,黑龙江省妇联权益部部长吴华立即组织人员赶赴兰西县调查取证。经过几天的走访调查,省妇联认定这是一起典型的包办买卖婚姻,联合当地妇联、民政、公安等部门对小丽进行救助,让她彻底摆脱这段“婚姻”的束缚。

    据吴华介绍,因小丽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法定结婚年龄,没领取结婚证,按照法律规定,这种民俗式的结婚仪式根本不受法律保护,小丽与阿庆的婚姻属无效婚姻。另外,这桩婚事违背了女孩自身意愿,这种单方意愿的婚姻就是包办买卖婚姻,违反了《婚姻法》有关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借婚姻索取财物的规定,严重侵害了少女的合法权益,双方应立即自动解除这种非法同居关系。小丽身心受到了严重的创伤,为了让她尽快康复,东北医院将小丽接到哈市并免费为她疗伤。

    得知小丽的不幸遭遇后,龙电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亚兰主动提出义务为小丽维权。据李亚兰讲,此案目前还在进一步审理过程中,各项取证工作还在进行,郑家是否愿意自动解除这种非法同居关系,现在还是个未知数。不过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当事人起诉解除同居关系,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双方可自动解除,如一方要求解除,尽管另一方不同意,也能解除这种非法同居关系。据小丽讲述,她在郑家生活期间,因不同意与“丈夫”同房,遭到了其家人的殴打和辱骂,这是家庭暴力倾向的行为。对待家庭暴力给受害者带来的身心伤害,受害者有权请求精神损失赔偿,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形式请求犯罪嫌疑人给予医疗费、精神损失赔偿及其他相关费用;对小丽的法鉴结果,鉴定为轻伤,按照《刑法》规定已构成伤害罪,目前,当地公安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向检察机关提请公诉。

“定价嫁女”陋习当治

    经过长达10天的疗伤,小丽在医院里度过了一个轻松的国庆节。为了让小丽有一个崭新的生活,超龙美容美发学校决定免费为她培训美容美发技能并提供食宿,小丽盼望已久的新生活终于到来了。

    在本次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目前农村包办婚姻盛行,像小丽这样不到法定结婚年龄就被父母包办嫁出去的为数不少。据省妇联权益部部长吴华介绍,目前黑龙江省多数农村还沿袭着封建婚姻制度,“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定价买婚、早婚”等现象普遍存在。女方父母一般根据男方家的经济条件来定价嫁女,由于收了男方家的彩礼,女方父母根本不考虑女儿的感情生活,对买卖婚姻造成的家庭暴力,采取的大都是听之任之的态度。沉重的金钱负担,也深深地束缚了渴望寻求个性解放的妇女。小丽被解救后,阿庆的父亲郑某扬言:解除婚约可以,欠郑家的彩礼钱必须还回来。这种消极的做法,让许多个“小丽”这样的柔弱女子无奈又重新回到原来的生活中。在小丽的家乡关家窝棚屯,多数人认为姑娘到了十六七岁嫁人养娃很正常,像小丽这样要求解脱封建束缚和追求婚姻自由的行为多数人不认同,甚至还提出了质疑——两口子打架至于闹这么严重吗?我们很难想象,一个16岁女孩的身心,在这样的“婚姻”中遭受了怎样的煎熬,背负着这段痛苦回忆的她,将怎样面向未来?在这里,我们只有默默地祝福小丽,希望她能尽快走出阴影,希望不再发生更多的“小丽”事件。(文中“小丽”为化名)

责任编辑:刘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