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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十一家区域供热单位取得包烧审批权
2005-10-14 10:20:12 来源:东北网—三江晚报  作者: 汤树涛 张吉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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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0月14日电 记者13日从市物价局价格管理科获悉,截至目前,已有11家区域供热单位取得包烧审批权,他们在今年的供热期遵照大网用户的热费收缴标准:即居民楼供热价格调整为24.80元/平方米,非居民供热价格调整为30.0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

  市城市供热领导小组办公室、物价局、财政局等部门联合向市区内除大网供热以外的所有区域供热单位发出通告,按照《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相关规定,对其实行单独核查验收,按新收费标准执行,要求各供热单位必须在10月15日前到供热办办理供热运营手续,未办理供热运营手续的,供热费价格申请将不予考虑。

  截至13日,已有东风区富生维修服务中心、森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圣维睿丰小区供热站、市运通公司、鑫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聚兴供热公司、中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安厦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奇顺物业有限公司、鹏基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北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等11家供热单位通过审批,其他小区供热单位正在申报审批中。

  另悉,供用热双方必须依据《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在供热期前签订供用热合同,供热单位必须给热用户开具正式供热包烧费票据,热用户在投诉时须持供用热合同和正式供用热包烧费票据,否则有关部门不予受理。

责任编辑: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