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0月14日电 明明知道自己家的电被别人用了,有关部门也当场抓了现行,可事情过去近半个月,却没有人出面进行协调,更无人给予补偿,这让升平小区居民张先生心里着实感到不平。
两年前,居住在升平小区的张先生在自家的楼下——升平小区3号楼与4号楼之间,租用了站前街道办事处的一间平房开起了仓买,与之相邻的也是一家仓买,但因是开在居民楼区,生意还算过得去。
今年在交6至8月的电费时,张先生发现自家的电费竟高达900多元,比规模与自家相当的邻居家高出许多,这让他心生疑窦。他开始每天到房东侧的电表箱前对自家的电表与邻居的电表做记录、比较。一次,他在拉自家电闸时发现,邻居的一些电器同时也断了电,这让他坚定了自家的电被他人盗用的判断。
据张先生讲,9月26日,他找到铁路公安处及铁路水电段的工作人员,一同来到邻居家,看到两家之间墙上的插座正在使用。经测试,此插座的电走的是张先生家的电表。
据现场了解,此房子属于站前街道办事处,在间隔墙壁内,一根主线连接着东西两家的插座,因原先同属一家,也就无所谓谁来掏钱付费,几年前分开出租时也没引起各方的注意。据铁路公安处和铁路水电段工作人员介绍,因此线是原有的,并不是后来私接乱拉自改的,所以他们对此是否属于偷电无法进行判定,也就无法进行处理,希望双方能通过协商解决问题,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到法院起诉。
据站前街道办事处党工委温书记介绍,此事出现后,他们对此也非常头痛,因为不管对方以前是否知道是在用他人的电,但事实是已经用了,用了就要付费,这是天经地义的事。但目前涉及的数额较大,他们也无能为力,只希望此事能得到圆满解决。
记者在张先生提供的一份明细表上看到,从去年的2月到今年的5月,他家的电费金额是4591元,平均每月为286.9元,而对方从去年1月到今年5月的电费为862元,平均每月为50.7元。更让张先生感到不平的是,事情出现后,他找到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没有出面处理此事,而是让他与对方协商解决。他认为这不现实,因为在他看来,只要你使用的不是自家的电,都应属于偷电,既然是偷电,就应有人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