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哈尔滨10月17日电 为了省钱私自窃电,在集中打击整治窃电专项活动中,一个窃电的网吧老板被道里娶法院判刑。
王某在道里区经营一家网吧,自2004年10月至2005年4月期间,王某在其经营的网吧内,擅自采取外接线窃电的方法进行窃电,窃电金额共计1.9万余元。4月17日,王某被公安机关抓捕归案。
道里区法院审理认为,王某私自窃电,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王某能退回全部窃电价款,有悔罪表现,未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等情节,可酌情从轻处罚。9月22日,因盗窃罪,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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