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哈尔滨10月19日电 抱养“女儿”25年后,养女身世被拆穿。如今,这位老人面临着养女疏离、老伴儿去世、疾病缠身的困境……万般无奈之下—————
“唉,我这辈子遭的罪呀……”
9月23日傍晚,在哈医大附属五院骨科病房内,73岁的李淑云对记者发出一声长叹,夕阳将她的影子拉得好长。48年前,李淑云抱养了一个生下才7天的女孩把她养到25岁出嫁,李淑云则从25岁的少妇变成50岁的妇女。如今一家人未享天伦,却反目成仇:老母一怒将养女诉至法院讨要25年“情感损失费”,女儿称母亲不称职。这到底是咋回事儿?
命运多舛 痛说家史
李淑云陷入回忆……她从小被反复卖过3次,不知亲生父母是谁。9岁被卖到赵家当童养媳,身上仍有挨打留下的伤痕。15岁时,她与23岁的赵先生成亲,还算恩爱。但由于早年落下了病,一直没有孩子,所以他们非常喜欢孩子。
命运之神在反右扩大化的1957年光顾了他们:当年齐齐哈尔市发电厂有一对特殊夫妻,男方被错划为“右派”判了刑,女方带着一个女儿无法再嫁,急着把孩子送人。消息传出,邻居都劝25岁的李淑云过去看看。
这女孩就是赵小芳,当时生下才7天,用小被裹着。李淑云第一眼便相中了孩子,又怕养不活不敢要。邻居说:“姑娘是妈的小棉袄,将来养老用得着。”李淑云与爱人商量后决定留下孩子,给了对方200个鸡蛋就把孩子抱了回来……为防止万一,他们办了领养手续。多口人、多张嘴也多分快乐,当时老伴儿工资才70多元,但两人对养女可谓“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摔了”,赵老爷子更喜欢这个女孩。1969年,命运再次同老两口开个不大不小的玩笑:由于调理得当,46岁的李淑云竟然怀孕了!
赵小龙的到来使这个看似稳定的家庭发生了微妙的变化,虽说姐弟关系一直不冷不热,但全家人仍固守着那个天大的秘密,直到老爷子突然辞世。
祸起萧墙查清身世
1983年的一天,老爷子去世不久,众邻居正安慰李淑云,赵小芳回家突然问:“妈,我是不是要的?”切西瓜的李淑云一惊,刀一下掉在地上:“别胡说,你们都是妈身上的肉。”“我听工厂的人说,我是抱来的。”“天哪,我上辈子做什么孽了……”李淑云放声大哭,“妈,没事儿,我还回来……”
可这丫头一去不回,李淑云哭得挺伤心,总觉得有什么事儿要发生。果然,一周后赵小芳突然回来了,表情怪怪的……原来工友们的戏言让小芳遍寻异乡后终于查清了自己的身世。然而,躲在我省一隅的生母不想见她,生父平反后被分配到了南方。
不咸不淡的气氛一直维持了20多年。其间,小芳偶尔也回趟家,但日渐生疏,没啥话唠。李淑云说:“一年就回来两三趟,开始一个月给我扔10元钱,后来就没了。有时我想吃水果,跟她要零花钱都不给。只有最近3年,每年扔给我400元钱。邻居都议论这事儿,我真是丢尽了老脸……”
本来双方可以井水不犯河水,导致这次“母女”反目升级的导火索是李淑云日前闹的一场重病。
去年以来,李淑云一直觉得腰疼,经查为“腰椎管狭窄”,各种治病的费用要3万多元。这对工薪阶层又离异的赵小龙来说不是一笔小数目。
当他找姐姐要钱时却遭到赵小芳的断然拒绝,这一举动气得老母亲和赵小龙大骂不止……
相煎何急有难言隐
谁不希望有个完整的家?赵小芳为何这般“不近人情”?记者联系到年近五旬的赵小芳后,她却倒出另一番苦水。
赵小芳说:“人都有感情,我非常感谢这家人的养育之恩。”她说她与养父感情很深,但对母亲和弟弟很反感。老太太“跳大神”总往外跑,弟弟开歌厅被抓过,她挺害怕,很早便离开家,15岁后基本就是自己养活自己。
赵小芳说自己家也不富裕,但这些年没少给老太太拿钱,她明确表示愿承担母亲一半住院费,但应是双方商定的医院,有正规票据。
她最后说:“赵小龙要钱没好气儿,又送传票又威胁,谁能受得了?法院咋判我咋办。”
而李淑云对赵小芳这一解释显然无法接受,她抱病委托儿子将养女赵小芳告上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法院,要求断绝母女关系,并赔偿25年的“情感损失费”。
黑龙江达通律师事务所律师宋益民了解这一离奇案件后认为,养父母与赵小芳已形成收养关系,手续齐全,受法律保护,养父母已尽到抚养义务,所以待遇与生父母相同,赵小芳对他们有赡养义务,同时享受继承权。
但律师宋益民不主张“解除收养关系”,因为这种收养已成事实,若双方实在无感情可言,李淑云可索要60岁后的赡养费,本次医疗费应由姐弟二人共同承担。
共同生活25年,“相煎何太急”?本案将于近日开庭,母女俩何去何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