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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饭店为解决员工住宿居民院内私建三间平房
2005-10-19 07:17:24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刘锡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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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哈尔滨10月19日电 哈尔滨市道里区河广街68号的居民半年来被一楼一家饭店扰得不得安宁。为了方便打工人员就近居住,该饭店竟将居民楼后身占地约为100平方米的公用面积私自圈了起来,形成一个小院,并且还在小院里私建了3间小平房供打工人员居住。不仅破坏了附近居民的生活环境,还影响了居民的日常生活。

  17日上午,记者来到河广街68号,在该栋居民楼院内记者看到,院内约100平方米的面积被围墙和铁门围了起来,形成一个独立的小院。记者推开黑色的铁门走进小院,首先映入眼帘的是遍地的垃圾,小院的围墙约有两米高,在小院里有3间简易的小平房。这些平房和居民楼的距离只有三四米左右,在居民楼和平房之间有人还扯起了三根用来晾衣服的绳子,上面挂着各种衣物。3间私建的平房有用铁皮包成的,还有砖砌的,在平房窗户下堆放着碎砖头等杂物,小院内的环境十分脏乱。

  居民吴女士介绍说:“今年夏天,楼下的饭店为了给其外来打工的服务员提供住宿,就在我们居民楼后建起了围墙,还在小院内私建了3间平房。从那以后,我们这栋楼的居民就没过上一天安心的日子,由于饭店每天都营业到深夜,到了晚上11时许,我们还能听到服务员在饭店围起的小院内吵闹的声音。不仅如此,由于私建的平房里没有上下水,所以服务员们常常在我们居民楼后的小院内随地便溺,楼下的垃圾也随处可见。有时我们都不敢开窗,小区内原本整洁的环境也被破坏了。我们曾向有关部门反映,但是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根据《哈尔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第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违反规定擅自堆放物料的,将处以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擅自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责令拆除,并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责任编辑:刘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