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0月22日电 连日来,黑龙江省大力开展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截至目前,已有198人主动登记撤资退股,涉及金额2446.2万元。撤资退股人员中,按行政级别有地厅级干部13人,县处级干部135人,科级及科级以下干部50人;按工作类别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3人,国有企业负责人145人。
黑龙江省公布《关于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问题清理纠正情况开展督察的工作方案》之后,各市地、各有关单位立即对所在地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业、所属各县(市)国家机关和乡镇开展督察。省清理纠正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四个督察组,于10月16日开始对鸡西、鹤岗、双鸭山、七台河四个煤城和龙煤集团在四个市的矿业集团分公司,以及四个市的煤炭行业管理、资源管理、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进行了督察。
省清理纠正工作领导小组已经将登记表和承诺书的样本发至各市地和各有关单位,让党员干部以承诺书的形式作出承诺,单位的领导干部也要签字负责。
针对目前清理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省清理纠正工作领导小组下一步将侧重做好清理纠正各项任务的落实,做好案件查处工作,对那些坚持不退出经营、不撤股撤资的,一律按四部委《通知》的规定,进行严肃查处。对近期受理的案件线索,根据情节和被举报人身份,组织力量认真查处。今后如发现公务人员或国有企业负责人,以个人或他人名义入股办矿或获得干股谋取非法利益的,公务人员在事故调查处理过程中有包庇、袒护、瞒报行为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一经查出,一律就地免职,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