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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借钱拖欠不给 法院判决夫妻偿还
2005-10-24 07:11:39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宛姝莹 王立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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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0月24日电 宋某不但没按事先约定的期限向朋友刘某偿还所借的1万元钱,还在刘某多次追要的情况下,以没钱为由拒绝还钱。为此,刘某将宋某夫妻俩一起告上法庭,要求二被告偿还欠款1万元。近日,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判决宋某夫妻俩偿还刘某欠款1万元。

  2003年12月26日,宋某以急用钱为由,向刘某借了1万元钱。刘某每次只要是打电话催促急了,宋某都是气急败坏地告诉他爱哪儿告哪儿告。看到自己昔日的朋友如此不念旧情。今年2月,刘某将宋某夫妻俩一起告上法庭,要求二人偿还1万元欠款。

  法院审理后认为,宋某是在其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得债务,所以其所欠的债务按宋某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宋某应对未及时偿还刘某借款的行为承担违约责任。所以,依法判决宋某夫妻偿还刘某借款1万元。

责任编辑:张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