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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子鉴定挑战父亲知情权
2005-10-28 14:00:58 来源:大庆网  作者:文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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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庆网讯 “种种迹象表明,孩子不是我生的,可我不得不每月支付200元抚养费。目前,最有效的证据就是进行亲子鉴定,可对方不配合,法律上也没有这方面的强制规定,难道我只能不明不白地当这个父亲了?难道我作为父亲的知情权就这样被剥夺了吗?”10月25日,马小健满腹委屈地说了这番话。

  马小健是肇州县一家企业的工人,因种种原因离了婚。2003年,马小健多年不见的表叔刘庄给他介绍了一个叫赵丽丽的女孩,虽然马小健不同意相处,可刘庄却对马小健的母亲说:“他要是不娶赵丽丽,我就和他断绝叔侄关系。”

  与此同时,赵丽丽家的一些熟人也劝说马小健,希望他能和赵丽丽结合。见年近古稀的父母还在为自己操心,马小健就违心地答应了父母。2003年4月20日,只见过几次面的马小健与赵丽丽结婚了。

  二人婚后不久就是五一劳动节,在放长假期间,赵丽丽说她怀孕了,马小健并未多想,而是抚摸着妻子已经隆起的肚子乐得合不拢嘴。

  同年11月25日,赵丽丽生下了一个3.5公斤重的足月健康男婴,取名马康康。生完孩子后,赵丽丽对婆婆和姑婆说:“小健在手术单上签字时,吓得手都发抖了。根本不用他承担什么责任,这孩子也不是他的。”

  出院后,赵丽丽就抱着孩子回到了娘家。后来,赵丽丽一回家就闹。本来两人的感情基础就比较薄弱,加之妻子经常无理取闹,马小健对这次婚姻已经失去了信心。

  “顶缸父亲”拒付抚养费

  今年8月12日,马小健向法院起诉离婚。他怀疑儿子不是自己亲生的,要求作亲子鉴定。可赵丽丽却以孩子是婚生子、作亲子鉴定是对她和孩子的侮辱为由拒绝了。10月10日,马小健离婚案开庭。法庭上,马小健的姑姑出庭证实赵丽丽在住院期间说过“孩子不是马小健所生”,但由于其与马小健存在亲属关系,法庭没有采信。

  马小健的代理律师说,由于法律没有相关规定,对方没有配合原告作亲子鉴定的义务,所以,他对马小健的困境也无能为力。10月23日,法院下达了判决书。准许马小健和赵丽丽离婚,马小健主张不是马康康的生父,因证据不足,法院不予采信,判马康康由赵丽丽抚养,马小健每月付抚养费200元,自2005年10月起至马康康18岁止。

  马小健认为,赵丽丽不配合作亲子鉴定,就是对自己作为父亲的知情权的剥夺。回想起这段恼人的婚姻,马小健说:“如果证实康康是我儿子,不也可以洗刷赵丽丽的不白之冤吗?她为什么不配合呢?”(文中人物为化名)

责任编辑:朱丹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