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网讯 企业内部工资如何分配,不再是企业说了算的“一言堂”。为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近日,由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经贸委组成的集体协商工作检查组,对大庆市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实施进展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并要求各企业尽快建立起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是指职工与企业对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以及保险福利等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据了解,从2002年开始,大庆市就在部分企业中推行规范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试点,并初步形成了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新型用工制度和调整劳动关系机制。
此次检查中,检查组对各县区12家企业进行了实地走访,并重点抽查了21家市属企业。主要检查了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的备案、签订和履行情况,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是否通过平等协商机制研究解决以及有无克扣或拖欠工资现象等。
检查组要求各县区把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纳入目标管理,年底前,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签订户数不得低于现有企业户数的50%。
对拒绝或者拖延签订工资集体协议、企业违反工资集体协议规定或者职工劳动合同的劳动报酬标准低于工资集体协议规定的,劳动保障部门将进行查处。
责任编辑:朱丹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