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1月1日电 “车票上注明‘3日内到有效’,可是只晚走一天,铁路部门就说车票过期,不能用。这铁路部门不是在‘忽悠’人吗?”近日,哈尔滨市民吴先生因故没有赶上火车,却为此付出了800多元的代价。对此,吴先生表示,他对铁路部门的说法和做法难以接受。
据吴先生讲,10月26日,他花800多元买了两张当日由哈尔滨开往北京的Z16次列车的车票,但因故没赶上这趟列车。10月27日,他来到哈尔滨火车站,想乘坐当日的Z16次列车,却被告之车票已作废。原因是吴先生乘车延误后未按照规定在车行2小时内到车站改签。吴先生表示,车票上只提示“在3日内到有效”,也没有说延误后需要改签的具体事宜,铁路部门这不是有意在和乘客玩文字游戏吗?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哈尔滨火车站的相关负责人。据介绍,类似这种情况几乎每天都有。铁路部门对这种情况的解释是,现在全国统一印制的火车票上注明的是并列的两行字,第一行是“限乘当日当次车”,第二行是“在3日内到有效”(短途车为2日内到有效),这两行字中间并没有标点符号,只有把这句话连起来念才能正确理解,乘客吴先生只认准下面一行字,不免产生歧义。至于在“3日内到有效”,是指乘客可中途下车,改签其他车次列车,但必须在车票有效期3日内到达。
对于铁路部门的解释,吴先生认为不符合常理,在中途下车这种几率实在是微乎其微;而乘客由于种种原因赶不上火车却是经常发生的事。为一个极少发生的事情进行解释,却对常发生的事情不作出提示,真不知道铁路部门是怎么想的。
黑龙江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语言学专家邹韶华教授分析说,车票上“限乘当日当次车”,“在×日内到有效”的提示语,语义上有异义。按照铁路部门的说法“乘客乘坐当日当次车在中途可下车改乘其它车次列车”,这些隐含条件并未在提示语中显示出来。也就是说这两句话表达的不够完整,语言的逻辑情理不准确,不符合语言规范,势必导致乘客产生误解,认为车票在开车起3日内都有效。
邹教授指出,其实,解决这个问题的方式非常简单,只要在两句话中间加上“中途因故下车”就可以了。这样意思就简单明了,旅客也可一目了然。
有关人士表示,“人民铁路为人民”,如果铁路部门能够将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问题就可以得到解决也可以避免。希望铁路部门能尽早将此事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