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1月1日电 哈尔滨市市民许女士6年前在香坊区购买了一处房产,当时一切手续都顺利办理完成。可是让她没想到的是,今年交供暖费时她却被告知,自己的住房有多年的供暖费陈欠,需要补交。后来许女士才知道这些供暖费是前房主所拖欠的热费,对此许女士感到十分无奈。
近日,记者来香坊区菜艺街许女士的住宅。从许女士出示的产权证上,记者看到许女士购买的住房建于1982年,使用面积是26.12平方米,建筑面积38.87平方米。据许女士介绍,1999年,她在香坊区菜艺街17号(现在是菜艺街23号)购买了一套一屋一厨住房。因为是公房,所以更名的同时她办理了买断等相关手续。这么多年过去了,一直也没出什么问题。没想到今年交供暖费时,供暖单位却说她家有多年的陈欠热费2400多元,需要她进行补交。
许女士纳闷了,每年的供暖费她家都按时交,怎么可能出现欠费的问题。后来经过询问了解,陈欠的供暖费是1999年以前的。一共有4个供暖期欠费,分别是1988年—1989年、1991年—1992年、1996年—1997年和1997年———1998年。许女士认为,原来的房主不是她,欠的供暖费不应该由她来承担。而且当时房主到底欠不欠费,她也不清楚,而且时间这么久了,也无法核实。
记者找到该房现在的供暖单位哈尔滨市香坊区物业供热公司,物业房产部部长关丽丽说,许女士家所在区域原来不归该公司负责,是近两年才接管过来的。对当时的情况她们不是很清楚,而且产生欠费的原因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关部长还表示,本着对用户负责的原则,他们可以派人和许女士一起到原单位调查核实一下。
如今,许女士十分无奈,这突然冒出来的供暖费究竟该由谁来负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