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1月2日电 本想为同学出口气,却不想莽撞伤人。日前,三名意气用事的学生受到法律制裁。
5月末,在某校就读的郭某、曹某与其同班女同学玲玲(化名),在返校路过一建筑工地时,工地工人袁某等人吹口哨调戏玲玲,并辱骂郭某、曹某。郭、曹二人回校后,纠集刘某等人携带西瓜刀前往工地,向袁某头部、左前臂及后背一通乱砍,经法医鉴定,构成轻伤。郭某在取保候审期间逃跑,8月16日被警方抓获。经协商,郭某等人共赔偿受害方4万余元。
松北区法院审理认为,郭某犯罪后虽自动投案,但在取保候审期间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便离开居住地,不能认定为自首,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郭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刘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曹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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