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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不准让困难户先行垫付热费 热费补贴预计元旦前后发放
2005-11-02 08:56:52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阳光 胡占富
东北网哈尔滨11月2日电 记者从哈尔滨市供热办1日召开的全市供热企业大会上获悉,哈尔滨市享受热费补贴的9种困难群体近期开始认定,预计下周开始审查程序并发放审查表,热费补贴资金将在元旦前后发放到位。有关部门要求,绝不允许借各种理由让困难热用户先行垫付热费。
据了解,为保障困难群体用热,哈尔滨市每年都拿出大笔资金用于困难群体热费补贴,去年共有2.5万余困难户符合热费补贴条件,补贴金额合计2500万元。今年补贴条件不变,仍为家庭成员均无职业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家庭成员均无职业的民政定补优抚对象等9种人。
以往,热费补贴资金大多在春节前后到位,供热企业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常要求困难群体先行垫付热费,补贴资金到位后再返还。因困难群体支付能力不足,经常为此引发争议。今年,为保障困难群体正常用热,市供热办要求,热费补贴工作要尽快完成,热费补贴资金力争在元旦前后到位,绝不允许供热企业借各种理由让困难用户先行垫付热费。
市供热办要求,供热单位必须将热费补贴对象种类、认定需提报的证件和供热单位办理初审起止时间等有关要求在辖区内公布。供热单位必须将初审合格的热费补贴人员名单向辖区居民公示,公示期为5天。居民对公示的补贴人员名单有异议的,由供热单位负责将情况调查清楚,做出决定;无异议的,供热单位按规定程序持认定所需证件原件到相应部门报审、认定。
责任编辑:朱丹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