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1月3日电 昨天,记者从市房产住宅局获悉,自6月24日哈市《城市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审批表》发放以来,全市已有3万余户市民从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领取了表格,10716户低收入居民通过相关审批获得购房资格,与同期经济适用住房供给量比例接近20?誜1。
据哈市房产住宅局有关人士介绍,凡购买经市政府批准面向社会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均实行申请、审批和公示制度。符合经济适用房购买规定的居民若是打算购房,需先领一份《城市居民购买经济适用房资格审批表》,如实填写表格中的家庭情况、月收入等,并送交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审核盖章。然后,居民携带户口、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及此表格到房产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如初审合格,将在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公示栏和市房产住宅局信息网上对居民表格上提供的内容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情况属实者,方能取得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资格。最后通过公开摇号,才能获得选房权。有关人士认为,目前,哈尔滨市经济适用住房的需求与供应量之间存在较大缺口,应适当增加经济适用房供给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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