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1月3日电 齐齐哈尔裕民小区1号楼一户居民因长期拖欠取暖费,今年采暖期前不仅被供热单位断热还被作为被告起诉。就在这种情况下,这户居民竟然擅自私接供热管线,近日,市供热燃气管理处依据《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对其进行了严厉处罚。
据了解,裕民小区1号楼B单元某室热用户自1998年至2004年楼房分户,在室温达标的情况下欠缴热费6500多元,分户清欠过程中这位热用户拒不补交。今年采暖期前,供热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对其断热,同时向建华区法院起诉该热用户拖欠热费并已经胜诉。记者在裕民小区1号楼采访时看到,B单元被断的供热管线已经恢复,连接在供水和回水主杠上的供热管线使用明令禁止的塑料管,安装有两个精致的铜锁闭阀,为掩人耳目,私接的供热管线全部包上了标准的保温层。据了解,裕民小区1号楼由广源供热公司承担供热,公司收费员在采暖期刚开始即发现了该热用户这种情况。
市供热燃气管理处依法责成广源供热公司拆除了该热用户私接的供热管线,并将对其予以1000—5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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