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1月3日电 10月31日,一场普通又极具戏剧色彩的民事纠纷案件,在大庆市某基层法院开庭审理。
说这场官司普通,是因为它所涉及的不过是一位已过世老人留下的一处房产该由谁继承的事;说它富有戏剧性,是因为它另类演绎了赵本山的小品《送水工》中的一幕:被告为了独吞已过世父亲留下的房产,竟然花100元钱雇了一个拾荒老汉当爹,到公证部门办理转让房屋公证,结果蒙骗了公证人员。
房产到手后,骗局很快被其姐姐戳破,姐姐一纸诉状将弟弟告上法庭,并与公证处一同向公安部门举报弟弟、母亲以及“赝品爹”涉嫌联合欺诈。
焦点直击
事件
姐弟因一处房产闹僵
79岁的张老太自几年前老伴潘子刚(化名)去世后,一直与成家另过的女儿潘桃(化名)生活在一起,而把潘子刚留下的一处房产给了儿子潘辉(化名)居住。
张老太曾对调查人员说,她之所以和女儿潘桃一起居住,是因为女儿疼她,而儿子潘辉娶了媳妇后,对她不怎么孝顺,尤其是儿媳老是看她不顺眼,嫌她埋汰、不卫生。“我那儿子有点窝囊,要不我早就把他撵走了,不能让他在那儿住。”张老太说,由于儿子当不了家,家事都是儿媳说了算,而且儿媳经常埋怨当初结婚时老人给他们的财物太少。为了使儿子与儿媳少闹矛盾,她就把房子让给他们居住,可从没有说过老伴留下的房产就给儿子了。“没想到半年前,我妈有病住院了,弟弟和弟媳却突然表现得十分热情,三天两头往医院跑,把老太太哄得乐呵呵的。”潘桃说,弟弟与弟媳这样做,其实是另有所图:他们那时就是想哄好母亲,然后让母亲与他们联合起来欺骗公证人员,从而得到那处房产。后来,母亲还真的与弟弟一起演了一出“租爹”闹剧。
潘桃说,母亲是个没有什么立场的人,看到儿子和儿媳给了他好脸色,就全忘了她的好。“如果弟弟通情达理,对我妈好,以后那处房子就给他了,我不和他争,可弟弟做得也太过火了。”潘桃说。
真相
儿子“租爹”被公证
“我太惊讶了,没想到弟弟能想出这个损招……”潘桃说,直到今年10月初,弟弟潘辉另行购买了房子,她才知道,父亲留下的房产以18万元的价钱被弟弟卖给了他人。“我有公证书,房子属于我了,我想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你管得着吗?”对她的质疑,潘辉拿出一份公证书在她眼前晃了晃说。
潘桃感到十分疑惑,立即赶到该公证处询问。“我记得很清楚,你弟弟潘辉领着你父亲来的,我们都是按照程序办的,没一点儿毛病。”公证人员听了潘桃的叙述,找出公证存单说。
公证员回忆说,今年5月份的一天,一名叫潘辉的男子来到公证处,咨询其母张老太和其父潘子刚要委托他代为办理转让房屋事宜。他告诉潘辉说,让他的父母直接到公证处来申请办理委托公证就行。潘辉说他父亲可以来,但母亲因病重住院来不了。公证员说如果当事人来不了,可以到医院现场办公。大约两个多月后,潘辉又来到公证处,带来一个老汉,说是他父亲潘子刚。他核实了老人的身份证,又询问了他一些相关情况,确信是潘子刚本人,就按照《公证程序规则》为他办理了委托书公证。随后,公证人员又随“潘子刚”、潘辉“父子”来到张老太就医的医院。在张老太意识清醒时,询问了张老太,她表达了委托儿子潘辉为其办理转让其房屋的意思。因为该意思表示真实,就为其办理了委托书公证。“我爸都死5年了,难道见鬼了?”潘桃的话惊得公证员不知所措。“这是我爸的火化证。”潘桃说着,拿出了殡仪馆开的火化证明。“这么说,潘辉领到公证处的老人是冒名顶替的?”公证员满腹狐疑。看到火化证以后,公证员更加怀疑潘辉领到公证处的老人是个“冒牌货”。
公证处的工作人员立即与潘辉联系核实真伪。不能自圆其说的潘辉最后承认,为了独自占有父亲留下的房产,他花100元钱雇了一名酷似父亲的拾荒老汉,拿着潘子刚去世后没有上交的身份证和没有注销的户口本,冒充他父亲到公证处骗公证的事实。公证处立即作出撤销原来生效的公证书的决定,并请求公安部门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
潘桃一怒将弟弟告上法庭,请求法院追缴弟弟卖房所得,卖房款由她、母亲及弟弟三方分配;又联合公证处将弟弟、母亲和“赝品爹”举报到公安部门以涉嫌欺诈“问罪”。
透析
公证如何保证公正
据了解,对于如何甄别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等,是公证部门目前面临的一个棘手问题。在办理遗嘱公证时,有些人让兄弟姐妹冒充顶替,更有甚者竟花钱雇人去公证。
如何保证公证实现公正?我市有关部门负责人称,无论是公证人员,还是当事人都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以及《公证程序规则》。该规则第8条规定“当事人、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代理人申办公证事项,但申办遗嘱、遗赠抚养协议、赠与、认领亲子、收养、解除收养、委托、声明、生存及其它与当事人人身有密切关系的公证事项除外”;第15条规定“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申请表应记明申请人及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等”。这位负责人称,公证人员应按照《公证程序规则》中第22、23条规定的内容,进行严格审查。公证人员询问当事人和有关证人时,应告知其权利、义务、法律责任和注意事项,并制作谈话笔录。
本案中,身份证是十几年前的,公证人员也无法辨认真伪;当事人去世了,家人没有注销户口,结果使个别人蒙混过关。现在,更换了第二代身份证后,能够在网上查询相关情况,就可以堵塞这方面的漏洞了。
纵深
谁做了错事谁负责
审理此案的刘法官说,这起普通的纠纷案件,因公证处撤销原来潘辉雇佣“赝品爹”骗取的公证,使叛决的结果已经十分明了,但案件内外的法理情理,让人深思。
那么,潘辉等人应该受到什么样的处罚?记者采访的一位律师认为,潘辉等人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从被侵害的对象看,尚构不成刑事犯罪。但潘辉等人骗取公证书,属于欺诈行为,确实妨碍了公务,应该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对于潘辉骗取的转让房产,除非潘子刚临终前留下了全部赠与张老太和潘辉的遗嘱,否则潘桃就有继承权。如果公证部门因工作失误作出的公证给当事人造成了经济损失,公证部门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