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1月4日电 记者从伊春市人民政府自然保护区管理办公室获悉:2005年我市新增3个自然保护区,使伊春自然保护区达到17个,总面积为550849公顷,占全市行政区划面积的17.21%,在全省13个地市中占首位。
据介绍,2005年以前,伊春市建成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14个,包括丰林、凉水两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碧水中华秋沙鸭、嘉荫龙骨山等5个省级自然保护区,汤旺河石林、翠北湿地等7个地市级自然保护区。2005年,新建3个自然保护区,其中新青驼鹿自然保护区晋升为省级自然保护区,友好湿地、朗乡原麝为市级自然保护区。
责任编辑: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