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1月10日电 8日上午,在哈尔滨市妇联就业中心的“女性人才”专场招聘会上,再次出现了小严的身影,她穿梭在人群当中,认真地搜索着墙上的每一张招聘启示。今年26岁的小严两年前毕业于哈尔滨市某高校的电脑设计专业,但是至今都未能找到一份令她满意的工作。看着同专业的许多男同学在各自的领域内都有所作为,小严不得不承认自己的性别劣势。
小严的遭遇绝对不是个例。记者从黑龙江省一些高校了解到,目前黑龙江省普通高校在校女生数量比1998年增长了两倍,就业困难却增加三倍;目前有近七成用人单位提出了性别限制,或明文规定女性在聘用期间不得怀孕生育。即使没有明文限制性别,在同等条件下,招聘单位也会优先考虑男生。
哈尔滨市某高校的女研究生小段最近到一家科研单位面试,招聘部门负责人明确告诉她:“你的条件完全符合要求,我们也十分需要人手,但我们单位要求只进男生。”一名在高校就业指导部门工作了多年的教师说,像这样在应聘中遭遇性别歧视的女大学生为数不少,种种明里暗里的限制性要求,成为挡在女大学生就业之路上的一道难以逾越的门槛。
女性求职不但遭遇性别歧视,一些允许女性“入门”的单位在年龄上也规定了很多限制。今年32岁的李青向记者抱怨,为了事业的发展,四年前她辞去了一份相当优厚的工作,背井离乡来到哈尔滨读研究生,然而毕业后找工作却屡屡碰壁。到任何一家单位,负责招聘的人一看到她的年龄就满脸为难地问:“都30多岁了,结婚了吗?两年内有无生育的打算?”虽然李青信誓旦旦地保证以工作为重,个人问题几年内暂不考虑,但是每次都被客气地拒之门外。连遭打击后,李青气愤地说:“30岁应该是人生的黄金阶段,但是30岁的女人却被看成了‘高龄’。”
记者从省、市人才招聘网上看到,许多用人工作都注明只招男性,尤其是一些IT技术产业或具有开拓创新的职务都将女性拒之门外。记者以求职者的身份拨通了一家招聘营销主管的公司电话。
“是您本人应聘吗?”
“是。”
“请问您的年龄?”
“30岁。”
“噢,那恐怕不太合适吧!”对方的语气客气而坚决。
“可我有丰富的工作经验,而且不介意出差……”
“对不起,我们公司有规定,再见。”没容记者申辩,电话另一端已经传来了忙音。
一些负责招聘的人事经理都表示,他们单位基本不录用30岁以上的女性,35岁更是绝对底线。他们认为,受传统社会分工的影响,女性不仅要承担更多的家务劳动,而且相当一部分女性在结婚生子后,因为家庭拖累会在一定程度上分散体力和精力,削弱对事业的进取心和忠诚度。一些用人单位并不是有意排斥女性,但不能不考虑家庭及女性生理情况对工作的妨碍程度。
在哈尔滨市妇联的“女性人才”专场招聘会上,记者注意到,面向女性招聘的岗位大多是文员、会计、营销员等对学历和技术要求不高的职业,这些职业的工资大多在400元至800元之间,可发挥的潜力也十分有限。
省妇联发展部部长白连英认为,尽管社会在不断进步,但那些沿袭久远的男主女从、男优女劣、男尊女卑等性别歧视观念仍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人们的行为。白连英分析说,女性在职场处于弱势地位甚至受到歧视待遇,跟男女生理上的差异和所承担的社会角色不同有很大关系。女性在职场中的工作状态的确不如男性稳定,因此客观上在职场中处于不利地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女员工在“三期(怀孕、生育、哺乳期)”内不能被辞退,且必须保证基本的工资福利待遇。所以在此期间,单位将必须另聘人员来承担她的工作。用人成本上升了,还有可能引起小范围的人事混乱。有些单位在招聘女员工时约定其几年内不能怀孕,原因也正在于此。同时,在市场配置资源的机制下,企业有权选择自己需要的员工,因此“好女难嫁”很难在短时间内根本解决。
律师赖旭明认为,尽管我国许多法律法规都规定了妇女享有平等的就业和发展机会,但由于缺乏对性别歧视内涵和范围的明确的界定,对劳动力市场和用人单位缺乏良好的监督和管理机制,让一些用人单位有空子可钻,给女性就业制造了一定的障碍。
白连英说,就业中的性别歧视显然会给女性带来巨大的压力和负面影响,还可能助长部分女性“学得好不如嫁得好”的观念。
专家建议,应该不断完善具有可操作性的两性平等就业的法律政策,针对劳动力市场和用人单位出现的许多不利于女性发展现象,要落实对相关责任单位的惩罚措施,保障女性获得平等的就业和发展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