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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棱纪委信访案件严把“四关”
2005-11-13 10:14:23 来源:东北网  作者:张文东 曹艳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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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1月13日电 绥棱县纪委监察局高度重视信访案件的查办工作,在严格执行上级规定的同时,对有关制度进行了完善创新,使信访案件的质量明显提高。

  认真执行保密制度,严把信访件入口关。在原有基础上相继完善了《信访举报保密制度》、《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制度》、《接待来信来访工作人员守则》等一系列信访接待制度。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无特殊情况下只允许专职接待员、信访室主任、主管书记受理。确定专人管理信访件,实行信访件封闭管理。同时设立专门的接待室,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购置专用的微机、打印机、碎纸机等设备为保密制度的执行奠定了物质基础。

  规范信访件工作流程,严把信访件签批关。以控申条例为依据,结合实际经验,编制了《绥棱县纪检控申工作程序图》,从对来信来访、控告申诉、领导签批、转办及信访结案等程序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对信访件签批的权限进行了明确规定。反映副科级以下党员干部的信访件由信访接待人员提出处理意见,室主任签批;反映副科级干部信访件由室主任提出意见,主管书记签批;反映科级以上干部信访件,必须经书记签批。此外实行会签制,疑难的信访件由书记、主管书记、信访室主任共同研究签批。

  坚决执行回避制度,严把信访件查办关。在查办信访件过程中,如办案人员与举报人和被举人有亲属关系或与查办的问题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及时提出回避。应当回避而不提出回避的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今年信访接待员在受理群众举报县卫生局乱收费问题后,经领导签批给监察综合室调查。调查人员提出自己爱人在医院工作,申请回避,后经领导同意由其他室查办。这样即便于了工作的开展,又有效地保证了工作的公证性。

  实行书记联审制度和回访制度,严把信访件结案关。今年,还实行了信访件结案书记联审制度。规定每季至少召开一次由主管信访领导、主管案件领导、主管审理领导、信访室主任、审理室主任参加的联审会,对所有查否的信访件进行联审。只有经联审会审议通过,方可结案,否则要退回重新调查。在执行回访制度上。信访件结案后县纪委定期对办案人、上访人、涉案人进行抽查回访,防止办案人员在办案过程中有以权谋私、弄虚作假、逼供诱供等违规行为的发生。两年来,共召开书记联审会8次,对102件信访案件进行联审,结案90件,对4件做立案处理,重新调查或暂缓结案8件。

责任编辑:张昭